企业技术创新如何突破融资瓶颈?科技、经济界人士建议,尽快建立创业金融制度,促使科技型中小企业释放巨大的创新能量,增强国家技术创新的核心竞争力。
创业金融破解"融资难"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面临的"融资难",是许多国家正在采取措施积极破解的世界性难题。中国银河证券公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教授说,近两年来,我国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但由于大多中小企业不具备抵押资产、担保等硬性条件,向银行贷款相当困难;能迈上创业板门槛的科技企业更是廖廖无几,靠资本市场融资几乎行不通。他认为,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框架、金融工具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都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亟待创新金融制度,开拓新的创业融资途径。
科技部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房汉廷提出,国家应尽快建立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创业金融制度。他说,帮富不帮穷的传统金融制度,追求的是低风险高收益,这与资金匮乏的中小企业发展模式不相适应。创业金融是将创业企业筹资与风险投资有机结合的金融制度,它将目前分散的政府基金、各种创投资金和创业板市场纳入到统一的创业金融框架下,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运作,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特别是创业初期的研发活动提供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
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建钧教授认为,建立创业金融制度最核心的两大环节,是实现创业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板的真正对接。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创业板疏通创投的退出机制,实现创投的自我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创业板的持续发展,有赖于创投为其培育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只有建立创投和创业板的互动关系,才能构建起完善的创业金融体系。更多专家建议,发展创业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还可设立科技创业发展银行,鼓励民营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投资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和自由资本制度。同时,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畅通融资渠道。
立法保障企业创新活动
加强科技立法保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动,使其获得稳定的创业投资和各种政策扶持,是科技企业家和专家们的共同呼声。科技部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黎懋明介绍,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都有面向小企业的创新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科技法或经济法多数用于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尚未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虽然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的规章和文件提出了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条文,但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持续稳定的财政预算也得不到保障。即使是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虽然在支持方向、使用原则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趋于成熟,但仍未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南京珠江路科技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马千山说,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有益于科技创新活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也使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权限更加明确,有法可依。他建议,正在研究制定的《科技进步法》,应增加国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产业等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内容,以实现国家对初创期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但又匮乏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避免一些中小企业在自发的技术创新活动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又重新回到低水平重复的老路上去。曾经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敏,希望《科技进步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国家以财政专项基金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以引导社会各方及经济、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中长期投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社会协力构建绿色通道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真真说,近年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多项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和产业引导政策,但仍未从国家整体制度层面予以统一规划部署,从中央到地方也没有形成支撑的传承体系,政策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她认为,现在要突破的难点是,政府相关部门如何围绕共同目标携手共进。例如,目前我国首个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与国家发改委正在筹划启动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如何互动衔接和运作,如何实现国家财政政策效益的最大化,都是亟需研究的新问题。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10月由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科技、金融部门联手启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技术路线图计划",在集合国家现有政策和资金资源、凝聚多方合力,形成合动机制上作了有益的探索。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梁桂介绍,根据路线图计划制定的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协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创业辅导、金融支持、市场开发等"瓶颈"问题,以营造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绿色通道。(黄威、徐机玲)
新华网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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