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中部地区8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湖北、吉林分别上涨1.9%和1.8%。与去年同期相比,3个省份涨幅提高,安徽、河南分别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黑龙江持平;4个省份涨幅回落,山西、江西分别回落1.2和0.9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7个省份涨幅提高,湖南、安徽分别提高0.4和0.3个百分点;吉林持平。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