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东部地区1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涨幅较大的上海、江苏分别上涨2.3%和1.7%。与去年同期相比,11个省份涨幅均回落,浙江、海南均回落2.1个百分点。与1-2月相比,7个省份涨幅提高,浙江、北京均提高0.2个百分点;河北、福建、海南持平;山东涨幅回落0.1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据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