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我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62.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全社会投资中,城镇投资完成6926.6亿元,增长9%,其中,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911.3亿元,增长12.3%;农村投资完成635.7亿元,下降6.5%。
1.基础设施投资增势较好 。全市基础设施投资完成20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26.7%,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完成投资756.5亿元,增长13.9%;公共服务业完成投资502.5亿元,增长11.3%。
2.民间投资比重上升 。全市民间投资完成2620.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34.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投资较快增长。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63.9亿元,下降6.6%,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2.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716.8亿元,下降5.1%,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9.5%,其中工业投资完成711.9亿元,下降4.7%;第三产业完成投资6681.6亿元,增长9.5%,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88.4%。
4.各功能区投资稳步增加。首都功能核心区完成投资455.9亿元,增长11.7%;城市功能拓展区完成投资3073.5亿元,增长5.7%;城市发展新区完成投资3188.2亿元,增长8.2%;生态涵养发展区完成投资844.7亿元,增长9.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
单位:%
附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发布频率
1.统计范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两部分。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城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全部农户),以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
2.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采集渠道为统计部门通过对农户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而再推算总体。
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完成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之和。固定资产在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除上述三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