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 2014-12-18 16:59:46  |  来源: 统计局  |  作者: 杨霄霄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公报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金融业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万个,从业人员691.6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7.6%和18.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8%,餐饮业占63.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2.6%,餐饮业占57.4%(详见表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3.3%,股份有限公司占1.5%,有限责任公司占16.6%,私营企业占67.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外商投资企业占7.5%(详见表3-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0462.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84.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45.9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16.7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4.5%和109.8%(详见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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