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发布时间: 2014-12-18 16:59:46  |  来源: 统计局  |  作者: 杨霄霄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公报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金融业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国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81.1万个,从业人员3314.9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00.4%和75.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2.1%,零售业占37.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8%,零售业占42%(详见表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股份有限公司占1.1%,有限责任公司占17.4%,私营企业占7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7%,外商投资企业占3.2%(详见表3-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2万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81.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万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万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81.1%和182.9%(详见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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