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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75元,同比增长9.3%。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
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8170元,同比增长8.4%;人均衣着支出2795元,同比增长5.9%;人均居住支出2126元,同比增长7.9%;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974元,同比增长22.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718元,同比增长3.6%;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4106元,同比增长8.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985元,同比增长7.8%;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元,同比增长21.4%。
城镇住户调查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城镇住户调查的统计调查单位为居住在城镇居委会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采用住宅框选取调查样本。城镇范围是指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确定的城区和镇区。城镇居民家庭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住户和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住户,包括单身户和一些具有固定住宅的流动人口。
二、采集渠道
城镇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所有被抽中调查户的常住人口的收支日记账,每月上报一次。
三、主要统计指标
消费性支出: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八大类。(据北京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