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2%,农村上涨1.1%;食品价格上涨1.8%,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
从八大类别看,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1.8%。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2%,油脂价格下降5.5%,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8.7%,鲜蛋价格下降10.4%,水产品价格下降1.1%,鲜菜价格上涨15.6%。
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烟草价格持平,酒类价格上涨0.8%。
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5%,其中,服装价格下降1.1%。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7%。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持平,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5.8%。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西药价格下降1.6%,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下降1.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4%。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6%。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9%,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1.2%,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1.9%,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4.6%;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0.1%。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1%。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0.8%,文娱费价格上涨1.0%,旅游价格上涨3.0%,文娱用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3%。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3%。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6.8%,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3.0%,租房价格上涨2.0%。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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