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降低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的要求,上海市把取消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列入200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先居民后单位、先岛内后市区的原则,分步取消区间通话费,实施同网同价。截止2007年12月31日,取消区间通话费工作已顺利完成。
上海市辖18个行政区和1个行政县(崇明县)。2001年结合电信资费调整,上海市将18个区统一归并为一个市区营业区,在市区营业区内通话,一律执行市话通话费标准:住宅电话前三分钟0.2元,后每分钟0.1元,月租费每月25元;办公电话前三分钟0.22元,后每分钟0.11元,月租费每月35元。市区营业区与崇明县用户之间通话仍执行区间通话费标准,住宅电话每分钟0.25元,办公电话每分钟0.35元,崇明县住宅电话月租费每月18元,办公电话月租费每月35元。
2007年,上海市分三步取消了区间通话费。2007年1月1日起,崇明县住宅电话拨打市区营业区电话,取消区间通话费计费方式,执行市话通话费标准。7月1日起,崇明县办公电话拨打市区营业区电话,取消区间通话费,执行市话通话费标准。12月31日起,市区营业区内电话拨打崇明县电话,取消区间通话费,执行市话通话费标准。区间通话费取消后,市区及崇明县各类用户月租费维持原标准不变。据初步统计,取消区间通话费每年可使用户节省支出约3000万元。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反映,该项政策出台,体现了电信资费政策对崇明县农村的倾斜和支持,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政策过程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1.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要着眼于城乡协调发展,服从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取消区间通话费,降低了郊区居民话费支出,使更多农村消费者享受到电信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促进电信消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价格改革既要积极,更要稳妥。取消区间通话费涉及电信企业200多个智能网平台和数万个公用电话计费设备进行修改,同时还要对账务系统进行改造,工作量很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电信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账务计费准确,并通过电信账单、通告等做好宣传工作。崇明县政府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使这项政策顺利稳妥实施。
3.价格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业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取消区间通话费,电信企业减少了收入。价格主管部门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与电信企业沟通协调,经过近两年的努力,逐步达成共识并形成工作方案。价格主管部门还主动提出将该项政策实施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推动电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改善企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