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中国女干部比例近40% 已有9位女性国家领导人 妇女就业比例45% -4月份CPI维持3%高位 央行或有后续紧缩政策 CPI向上趋势难改 -第60届世卫大会再度拒绝涉台提案 国际卫生条例适用于中国全境 -交行A股开盘14.20元涨79.75% 海外投资者一周内从股市撤出$5亿 -中石油获世界最大汽田钻探权 国企将成企业义务石油储备主力 -基金私募将开闸 单笔不低于5000万 银行参与股指期货将有章可循 -"十一五"我国将重点发展八大高技术产业 扩大民用飞机产业规模 -中国6省份争夺第3个新特区名额 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增14.6% -免费师范生办法出台 国家鼓励终身从教 须回生源地执教十年以上 -中国将采取五项举措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信息产业部新规 电子产品均需标注污染防治标志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11 月 15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为配合我国不断加大的环境污染治理,信息产业部昨天首次出台了电子信息产业防污控制三大配套行业标准,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昨天,信产部在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的三大重要配套行业标准,即《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今后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需要按标准要求,标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

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出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或元素,都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说明性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邹山)

来源: 新京报

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 全国农业统计报告 / 农业发展报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