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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发展
文化发展的核心是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国政府支持新疆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繁荣进步,增强文化产业实力,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丰富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日益提高。1955年,新疆有1个公共图书馆、各类体育场地425个。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新疆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修缮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一系列文化基础工程。截至2017年,新疆有公共图书馆112个、博物馆和纪念馆173个、美术馆57个、文化馆119个、文化站和文化室12158个,有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站)302个,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1%和97.4%,有体育场地29600个,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新疆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基本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为贫困乡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截至2017年,共举办13届自治区运动会、8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5届老年人运动会、6届残疾人运动会。村级“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新颖多样的健身器材在边远乡村普及,丰富有趣的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深受各族群众欢迎。
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持续繁荣。新疆文学艺术佳作纷呈,生动展现了中华文化魅力。小说《天山深处的“大兵”》、诗集《神山》、散文集《在新疆》、文学评论集《西部: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油画作品《来自高原的祈福——5·19国家记忆》、摄影作品《风雪人生》、话剧《大巴扎》、舞剧《阳光下的舞步》《戈壁青春》、歌舞剧《情暖天山》、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歌曲《屯垦爹娘》、广播剧《马兰谣》和电影《大河》《鲜花》《真爱》《生死罗布泊》《塔克拉玛干的鼓声》等一批文学艺术作品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中国电影华表奖等国家级奖项,杂技《生命之旅》《抖杠——担当》等获得国际杂技节金奖。2006年,成立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相继在11个地、州和伊宁市、莎车县、库车县、于田县建立电视译制部。目前,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年译制量达6200集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新疆仅有2种报纸。截至2017年,新疆共有报纸126种,期刊223种,每年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约1万种。
文化、体育和民族医药产业实力逐步增强。目前,新疆有文化企业1万余家,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涵盖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文化娱乐、游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艺术品、动漫、文化会展、创意设计、数字文化服务等领域。截至2017年,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9家,获得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11家,建成各类文化产业园区20家;有国家5A级景区12家,导游17000人。文化及旅游产业增加值逐年增长。
成立一批职业体育俱乐部,体育竞赛与表演市场日趋活跃。环塔克拉玛干汽车摩托车越野拉力赛、中国篮球职业联赛新疆区比赛保持较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以中国国际露营大会、国际沙漠越野挑战赛、环艾丁湖摩托车赛、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为代表的体育休闲市场日趋成熟。赛马、冰雪运动、航空体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新疆已形成中华医药(含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其中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历史悠久,是中华文化瑰宝,许多药材被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化研究项目。新疆民族医药销售产值占制药行业销售总产值比重逐年提高;民族医药企业的产品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还销往周边国家和地区,进入国际市场。
网络文化蓬勃发展。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互联网越来越成为新疆各族人民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截至2017年,新疆备案网站11520家,固定宽带用户达569.9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达1855.8万户。微信公众平台“最后一公里”用户遍及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几十个国家、地区。先后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艾德莱斯网络引领、网络融情等工程,开展“网络中国节”“我是一颗石榴籽”“艾德莱斯出天山”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30余项,示范带动新疆各地开展各类网络文化活动7000余项。2017年,新疆本地消费者网购零售额达569.1亿元,比上年增长29.8%。蓬勃发展的网络文化引领了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