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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教文化受到尊重和保护
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地区,宗教文化丰富多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政府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尊重和保护宗教文化。
多种宗教文化交融共存。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传播的重要地区,是宗教文化的汇聚之地。新疆最初流行原始宗教、萨满教。公元前4世纪起,随着祆教、佛教等相继传入,逐步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后来,道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等先后传入,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不断发展演变。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多种宗教文化长期交融共存,互相借鉴,并在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调整变化。目前,新疆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萨满教和祆教的元素遗留至今,并且以生活习俗的形式表现出来。佛教文化影响深远,在喀什、哈密、伊犁等地,仍可见到佛龛、莲花图案、莲花宝座等遗存。
宗教典籍文献依法出版发行。国家以多种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发行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文献,满足各族信教公民的多样化需求。新疆已翻译出版发行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多种文字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等宗教经典书籍,编辑发行汉、维吾尔两种文字的《卧尔兹演讲集》系列。开办汉、维吾尔两种语言文字的新疆穆斯林网站。整理出版《金光明经卷二》《弥勒会见记》等宗教古籍文献。在专营宗教书刊的销售点,可以购买《古兰经》《圣经》《金光明经》等各种宗教典籍。
宗教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新疆有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昭苏圣佑庙、克孜尔千佛洞等109处宗教文化古迹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中央政府拨专款对列入国家和新疆文物保护单位的克孜尔千佛洞、柏孜克里克石窟、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等进行修缮。新疆出资维修吐鲁番苏公塔、昭苏圣佑庙、乌鲁木齐红庙子道观等28处宗教建筑(场所)。涉及宗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得到了保护和传承。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规律。在中华文化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思想影响下,佛教等外来宗教都经历了中国化、本土化过程。佛教传入新疆后,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融入主流文化,对新疆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沿着中国化方向发展,经过长期与当地传统信仰和文化融合,逐渐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并表现出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天主教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基督教的自传、自治、自养等,都为实现宗教中国化作出了积极努力。新疆坚持宗教中国化的历史传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发展、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各种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