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就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答记者问/实录

发布时间: 2017-03-11 17:50:38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万钢,科技部部长,创新创业,答记者问,重点工作

万钢: 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这几年也取得积极进展。在深圳周边,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连续出了一批科技成果,中科院建设了中国散裂中子源,今后还会有更多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科学工程在那儿建设起来。深圳正在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按照国家要求在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科研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们一直和广东省、深圳市密切沟通,互相支持,相信深圳一定会在实现自己的定位目标上做得更好。

2017-03-11 16:33:20

万钢: 我特别要谈谈,深圳发展还有一个特殊优势,就是深港合作。深港合作不仅在经济合作方面,而且在科技合作上也有很大的空间和优势。很多香港青年人开始到深圳创业,大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汪滔就是香港科技大学毕业的。他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科技创新的优势,使香港的科技成果在深圳开花结果。所以,深圳优势很多。深圳还有很大的发展前途,我们也期望深圳在科技创新前沿上、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方面取得更多的成绩,能够发挥更大的创新示范效应。

2017-03-11 16:39:30

成都商报记者: 这些年国家连续出台了很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为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中央也发布了《关于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收入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我们注意到,今年有代表委员提出,《专利法》第6条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单位。这一条规定,委员代表认为限制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转化成果的积极性,他们建议修改。请问万钢部长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得到更好增强科技人员获得感,还需要得到哪些方面的支持?谢谢。

2017-03-11 16:40:43

万钢: 您刚才提到关于职务发明所有权的问题,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这次两会有代表委员提出,人大可能会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但是实际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中的收益净收入50%以上可由发明人享受,这是这次成果转化法很重要的改革。

2017-03-11 16:44:03

万钢: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前年10月公布,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去年年初,国务院制定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一个是横向科技经费的管理,国务院细则上明确了横向项目属于成果转化法规定之内,管理按照合同进行,收入按照成果转化法规定进行分配。

还有一个问题是怎么计算科技成果转化的净收入。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发布了文件,确定了计算成果转化净收入的方法。科技部和国资委也专门发布了科技型国有企业人员享受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细则和法规。这些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在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方面,有些问题也在逐步解决过程中。

2017-03-11 17:07:37

万钢: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双重属性,既有个人收益属性,还有社会公益属性。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当中,我们更加注意了成果转化的公益性。比如大家熟知的粮食丰产工程,就是把各种农业适用成果集中起来,由7个部门在14个城市进行推广,把良种、良法、良田结合在一起,提高粮食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又比如说“数控一代”,就是把自动化、半自动化的中小企业生产机械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升级,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拥抱互联网,提供个性化产品。现在福建泉州、广东东莞很多行业,如木材加工机、石材雕刻机都进行了数字化升级,提高了产值,带动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017-03-11 17:08:39

万钢: 我们还有很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走到农村去,和贫困农民一起养土鸡,做电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成效很大。比如陕西的苹果、大枣,宁夏的枸杞子,江西的脐橙,新疆的马产业,西藏的青稞牦牛,这都是农业科技人员把他们的成果运用转化到各地,推动了当地特色经济发展。这种科技成果转化应该给予奖励和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很多行业都具有引领创新、推进创新的作用。我们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一方面就是要打通环节,使政策更加顺畅的落实落地,使每一个科技人员都能够有收获感;另一方面,还要推动公益性科技成果的转化,把科技成果更多的应用到农业发展、扶贫攻坚和带动传统产业发展等方面。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更好的把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2017-03-11 17: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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