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2018-03-11 12:02:01  |  来源:辽宁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全年,增长,年末,上年,下降

[16]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7]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

[18]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1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报告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0]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21] 依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以及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Ⅱ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22]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地表水水源地达标取水量与地表水水源地总取水量的比率。

[23]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指近岸海域达标功能区个数与近岸海域功能区总个数的比率。

[24]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生牛奶产量、猪出栏及存栏、物价、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林业数据来自省林业厅;水产品数据来自省海洋渔业厅; 机耕面积、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化肥施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数据来自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灌溉面积数据来自省水利厅;进出口数据来自沈阳海关; 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铁路运输、铁路营业里程等数据来自沈阳铁路局;公路运输、水运、港口货物吞吐量、公路通车里程等数据来自省交通厅; 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省公安厅;邮政业务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省旅游发展委;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证券数据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专利数据来自省知识产权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省科学技术厅;质量检验、质量认证、法定计量等数据来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雷达观测站点、卫星云图接收站等数据来自省气象局; 地震台站、地震监测中心等数据来自省地震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文化馆、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数据来自省文化厅;档案馆数据来自省档案局;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图书等数据来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数据来自省卫生计生委; 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省民政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城市建设等数据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质标准、水质总达标率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省环境保护厅; 安全生产数据来自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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