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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530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0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后,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6.9%和7.0%。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5416元,比上年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8256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7329元,增长9.6%。
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8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41%,比上年末提高0.02个百分点。
图12 2012-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社会保障: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459.1万人、1517.6万人、1117.5万人、1060.2万人和98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8万人、41.9万人、35.2万人、40.1万人和39.4万人。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人数为215.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91.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211.9万人。全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8.2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4.7万人。
表13 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单位:元/月
图13 2012-2016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及增长速度年末各类收养性单位641家,床位1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8万人。建立各种社区服务机构11907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9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