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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366”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不断夯实产业强市基础。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加大七大传统低效行业退出和整治提升力度,对产值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依法依规淘汰,印染、电镀企业实施入园管理,陶瓷行业实施综合治理和全流程监管,全面完成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加大力度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降成本扶实体政策,实施“一企一策”,健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及时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过程中遇到的用地、用工等瓶颈问题,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向50亿、100亿规模发展壮大。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引导200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支持建筑材料、金属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全力抓好“366”工程。抓出“工业园区建设年”新成效。进一步解决园区建设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确保新开发及盘活用地1.5万亩以上,完成200万平方米工业通用厂房建设任务,其中科技孵化器厂房80万平方米。实现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加快推动20万平方米的肇庆新区孵化创新园项目建设,为创新型企业进驻提供发展空间。西北板块重点抓好低效园区整改转化和“腾笼换鸟”,逐渐形成以产业聚集为基础的园区发展格局。开创“招商引资年”新局面。瞄准深圳、北京等重点区域精准招商,着力引进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大做强招商平台,积极构建“政府+商协会”“政府+科研机构”等联合招商模式,进一步发挥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和中国民商理事会年会的作用,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引资与选商引智并举转变。建立大项目投资者“绿卡”制度。力争引进投资超百亿项目3个,超10亿项目15个。迈出“项目落地年”新步伐。实行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会商”和“督报”制度,对签约投资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和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全部实施市、县领导挂点,着力解决项目落地的土地保障、项目审批和要素协调等问题,切实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动工率和投产率。在每个县(市、区)年初召开项目落地现场会,年中召开专题招商会,年底召开经济督导分析会。全面落实工业优先用地,着力推动中电科肇庆产业园、新兴际华华南“安全谷”等龙头项目动工建设,力争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产业产值分别达到370亿元、530亿元、350亿元。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130家左右、规上工业企业150家。
着力释放消费潜力。依托京东等电商龙头企业构建智慧物流体系,着力培育中高端消费、共享经济等内需增长点。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全力推动星湖景区创5A,办好肇庆国际马拉松赛、粤港澳旅游美食节等品牌活动,加快建设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等项目,有效刺激经济持续向好。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构建住房租赁信息平台,合理调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善用是能力、管控是责任、增值是水平、能还是底线”,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持续发挥金融撬动作用,用发展成果来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和底气,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建设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完成肇庆农商银行组建工作,引进发展金融机构6家以上,新增上市(挂牌)企业8家,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整合政府性资产,优化组建做实城投、交通、水务、金控、文旅五大投融资企业,全面抓好县级城投企业建设。全年完成100项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68亿元,产业项目投资增长63.7%。
二、深入推进“1133”工程,加大力度培育发展新动能
全力抓好“1133”工程落实。继续落实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八大举措”,构建政策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努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高起点规划建设广东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加强省市共建肇庆学院,争取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获批升本,动工建设广东华商学院,大力支持肇庆医专扩容升本,加快推进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等本科院校落户建设,争取再新引进1所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尽快推动高等教育规模质量上新水平。实施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扶持政策,新型研发机构增加到10家,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提高到35%。大力推进高新区创新创业科学园、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和端州创新科技园(市委党校旧址改建)等载体建设,引进建设大学科技园和研究院,力争高水平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总量16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400家。以肇庆新区为依托筹建西江高新区,力争完成省级高新区申报认定。建立创新人才“绿卡”制度,力争新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
加快肇庆高新区国家自创区建设。高标准参与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尽快形成以高新区为核心区,以端州、鼎湖、高要、四会、新区等5个高新区分园为功能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等为拓展区的“1+5+N”国家自创区建设格局。高起点做好高新区220平方公里扩区调区规划建设,加快引进并推动与高校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力争成功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高企总数120家、孵化器面积50万平方米。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园区更新管理和“智慧大旺”建设,抓好大部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争综合实力进入国家级高新区前90名。
打造肇庆科技创新产业带。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机遇,以高新区、新区和正在谋划的空港经济区为核心,实施连片发展,主动对接先进地区创新要素外溢转移,积极构建“北京、广深孵化—肇庆加速、肇庆落地”的创新产业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创新重要承载地。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建设,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三、深入推进新区崛起府城复兴,加快建设高品质新都市
高标准统筹推进新都市建设。立足肇庆山湖城江生态城市特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展现浓厚历史文化底蕴,努力把肇庆建设成为依山环湖拥江的山水之城、历史名城、智慧新城。推动“一江两岸五区”同规同建同管,促进高要与端州、鼎湖与新区加快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市集聚,形成超百万人口城市发展格局。做好环星湖周边、东进大道沿线、北岭山麓和一江两岸的设计,控制好城区建筑高度、密度、风貌、容积率,抓好端州大冲片区、高要江滨新城等连片开发建设,着力把肇庆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新都市。
全力聚焦新区崛起。加快新区扩容提质步伐,完成480平方公里扩容规划修编工作,为创建国家级新区打好基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建成综合管廊、六大水系等基础设施,教育、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投入使用,加快东进大道、西江明珠等标志性工程建设,全力实施29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12亿元,形成核心区城市框架。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科技金融、云计算及大数据等都市型产业,打造大湾区智慧物流基地,着力把新区建设成为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聚焦府城复兴加快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完成二期房屋征拆工作,抓好古城墙修缮保护,做好包公府衙和两广总督府设计,展现府城宋元明清的历史面貌和总体轮廓。建好城墙公园,加快崇禧塔片区改造,初步形成以府城为中心的城区新面貌。启动天宁北路段等城市更新项目和“肇庆亮化”工程,年内新开通“瓶颈路”18条,如期完成江滨堤路、河旁路等路网升级改造。抓好鼎湖区和高要城区更新工作,完善公共停车位等城市资源管理,增强城市运营水平和集聚能力。
推进县城扩容提质。高标准抓好县域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全面推进镇改街、村改居,着力解决部分县域“有县无城”问题。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依托园区建设发展实体经济,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和乡贤回乡就业创业,促进人口回流集聚。精心培育一批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特色小(城)镇。
四、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加快融入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肇庆独特的区位条件、丰富的土地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着力打造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科技产业创新重要承载地、新能源汽车与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康养旅游生态名城。全力做好与大湾区一体化交通对接,抢抓珠三角新干线机场规划建设机遇,动工建设肇明高速和水宾延长线,加快推进广佛肇高速二期、对接佛山11项路网工程和肇庆大桥扩建、国省道升级改造等项目,做好深江肇高铁、广湛高铁等前期工作,协调增加肇庆至深圳高铁班次,确保汕昆高速肇庆段、东进大道一二期通车,构建“十横八纵”交通大动脉,力促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交通圈。
大力发展枢纽门户经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与大西南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肇庆集聚辐射。依托深江肇高铁规划,谋划建设以肇庆东站为枢纽的大湾区大西南企业总部基地。以肇庆新港为核心构建“一市一港”“肇深协同”的港口物流新格局,发展一站式综合物流基地,打造辐射西南地区的水运集散中心。做强封开、怀集等“西联”门户经济,高起点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不断提升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产业资源要素集聚能力。
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切实在交通互联和产能合作等方面有所突破。打造深港先进制造产业园等吸收外资新平台,出台实施我市利用外资政策,提高吸引外资能力和利用外资水平。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肇庆新区申报综合保税区,营造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外贸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力促进出口总额增速由负转正。加强与深圳等地产业深度融合,谋划与香港共建高端国际化康养基地,积极探索与港澳深打造“飞地经济”。加强与黑龙江鸡西市对口合作。
五、加大统筹协调和规划,激活城乡区域发展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中药材种植等相关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书记工程,抓好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并结合发展旅游、文化等产业,打造成为可看可学的示范样板镇。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过“财政补助一点、规划节省一点、成本降低一点、政策引导一点、乡贤支持一点”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完成西北板块80%、东南板块全部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省定贫困村全部行政村年底前达到整治标准。高起点抓好四会市全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推进“厕所革命”,加快补齐影响农村生活品质突出短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抓好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引导县域做强主导产业。加强对西北板块的统筹支持,推动东南板块通过联合招商、产业共建、对口帮扶等形式带动西北板块发展。引导支持县域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怀集食品加工、德庆先进装配式建筑、封开新型建材、广宁高端生态旅游康养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打通山区致富路,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山区县出境省道拓宽改造,加快实现全部乡镇半小时上高速公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19.5万亩,加快推进国家级(德庆)南方道地药材批发市场等项目,谋划建设农业科技园区,促进农村农业提质发展。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做到严要求、真感情、看长远、做实事。积极筹建就业引导基金,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严格监管和县级统筹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集中力量发展固定回报收益好的产业,拓宽稳定脱贫途径。全面落实“1+N”扶贫政策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大保障,加强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今年再实现2.3万贫困人口预脱贫,按中央和省要求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与广西贺州市、桂林市对口协作工作。
六、着力推进“绿富同兴”,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深入开展“消烟、清江、净土”行动,下大决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狠抓工业源整治和扬尘源监管,严管整治瓷土开采,不新增瓷土开采,严打盗采超采,到期不再续期,从源头上减少陶瓷行业污染排放。开展西江船舶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机动车和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力争城区空气优良率达90%左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再上升。强化落实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分级责任制,严格实施湖长制,强化北岭山违法用水清理,压实星湖污染防治责任,接通端州城区断头污水管网,不让污水进入星湖。加强“一河一策”治理,抓好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违法禽畜养殖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开展端州城区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启动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62座,加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摸查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基本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抓好一批土壤治理修复试点。
推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共赢发展。充分挖掘依山傍水自然优势,支持发展高端康养医药产业,探索形成大旅游绿色发展模式。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扎实推进绿化肇庆大行动,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分改造,新增森林公园2个,建设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2.93万亩、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1618亩。绿化美化乡村109条,新增一批省级生态镇(乡),推进森林小镇建设。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高压整治“三违四抢”,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整治非法采运河砂等矿产资源。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实施水泥、陶瓷、金属加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新能源公交车和汽车。
七、全力办好省运会,坚持不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把第15届省运会办成一流盛会。落实省运会组委会工作部署,确保3月底前完成34个体育场馆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善相关路网、市政、通讯、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建设。精心组织开、闭幕式,展现肇庆精气神。建立高效畅通的指挥协调系统,织密安保网,完善交通、食品卫生、医疗救护等应急保障体系,高标准做好接待、宣传、志愿服务等工作。抓好竞赛组织和备战训练,努力实现办会、参赛双丰收。将举办省运会与“创文”、星湖景区创5A、城市提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文明素质上新台阶。
全面推进新一轮文明创建。坚持“创文”决心不变、劲头不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创文”向山区县城、镇村和基层单位持续深入,推动全域人居环境改造、素质提升的文明建设。全面完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进城区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市场管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短板,让群众有更多“创文”获得感,争取年度测评成绩进入全国前列。
依托省运会加快大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省运会的拉动作用,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旅游+”经济。深度挖掘肇庆历史文化资源,凝练提升区域文化特色,推动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等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围绕影院建设、文化创意、演艺娱乐等领域发展文体产业,提高文体旅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狠抓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三大民生服务。启动实施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前谋划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的规划调整,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9所、新增学位10000余个,持续解决城镇优质学位不足和大班额等问题。狠抓强师振教工程,构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尽快扭转生源外流情况。支持发展民办优质教育,提升对人才落户的吸引力。办好继续教育,提升老年教育。启动实施卫生与健康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体系,补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医院升级建设,新增床位3500个,探索实施与高水平医院共建共管新模式,提升群众本地就医服务水平。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合作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投入实施“四大畅通”工程,优化城区公交站场、线路、班次设置,切实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
持续提高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4.2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5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88%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缴费率均达到省下达的任务要求,确保社保基金平稳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1.6倍,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试点,加快建设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2811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786套。建成乡镇干部周转房2511套。
持续推进“平安肇庆”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调解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实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铁腕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维护市场交易和质量安全。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与此同时,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和“双拥”工作,提升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继续办实十件惠民实事(详见附件一)。做好统计、民族、宗教、革命老区、外事、侨务、港澳、对台、人防、地方志、档案、气象、水文、地震、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慈善等工作。
九、切实提高政府运作水平,塑造良好营商发展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创建成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
坚持以民为本,打造服务政府。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使政府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大力规范中介服务,深入清理整合中介事项,完善中介事项清单管理。扩建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化服务职能,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集中统一的为民办事平台,把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事项纳入“1+N”实体大厅,拓展“零跑动”服务,实现“一个中心、一个窗口、一张网络、一次办成”。
坚持改革创新,打造效率政府。坚持用珠三角标准和大湾区意识推动工作,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意识和能力,推行重点工作会商制度,着力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强化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建立“谁牵头、谁负责,谁协助、谁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市、区两级行政权限设置,增强基层执行力。深化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成行政审批效能监管监督系统平台,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搭建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促进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流程,切实提高政府运作效能。
坚持从严治政,打造廉洁政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容错纠错预警机制,大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全面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肇庆,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实干兴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广东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而努力奋斗!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作出肇庆更大贡献!
附件一:
市十件惠民实事2017年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
一、2017年市十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统筹组织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140号)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协调配合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十件惠民实事共33个具体事项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我市参加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56.21万人,参保率达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已从每月418元、190元分别提高到457元和206元;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0%;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1350元、860元分别提高到1450元和880元,其中肇庆高新区分散养育标准达到1375元,超过省标准。
(二)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全市农村道路硬底化在建项目完成316.65公里;建成10个社区康园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综合服务。
(三)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全市完成资助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25503人,共投入资金2666万元,并拨付到幼儿园;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从农村扩大到城市,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共投入1460万元;全市发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款共720.53万元,春季、秋季学期受惠学生分别有6102人、6075人;全市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月人平800元提高到月人平不低于900元,全市共投入2.14亿元;全面完成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市办理贷款学生2914人,合计金额2331万元。
(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全市20间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动工建设,其中18间乡镇卫生院已完工;发放112套便携诊断设备到112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组织了家庭医生培训;实施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33149人,目标人群覆盖率80.3%;完成全市12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备配备,并全面应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五)促进就业和创业。全市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劳动者30668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28人。
(六)为特殊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823户,农村危房改造动工8300户,全市各地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到位建设资金1.61亿元,鼎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等7个县(市、区)共开工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2511套。
(七)提升城乡交通能力。黄塘东路、人民北路已于2017年10月1日通车,市第十六小学明月校区周边道路、114区石东路(东岗西路—蓝塘四路)、黄岗路(砚都大道—东湖路)已于2017年12月27日通车。加快建设桥北路(大桥路),改造桥北路(含立交)、风华路、文德路、天宁路、端州路,全年累计完成工程投资5.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03%。加快推进肇庆大桥扩建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01亿元。加快江滨堤路扩建改造工程,完成拆迁面积3.07万平方米,完成防洪工程和路面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景观整治工程设计方案正在优化完善,西标段施工已完成工程投资约2.85亿元,东标段已完成工程投资约0.35亿元。
(八)加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全市村庄保洁覆盖面积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2.2%,94%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26242人次,检查企业11384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13宗,同比增长308.5%,行政处罚案件797宗,同比增长279.5%,查处金额约4241.8万元,同比增长197.6%。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4.7%,排在珠三角第4位,城区PM2.5、PM10、NO2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41、57、37和158微克/立方米。组织编制了《肇庆市西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7—2020)》,下达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资金5000万元、省级资金4000万元,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分别是高要区3个项目、德庆县1个项目、封开县1个项目。市中心区重点区域林分改造已签订退改协议,完成采伐1.79万亩。
(九)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市体育中心屋顶、土建、铝板玻璃幕墙等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室内装修及机电工程已完成90%;体育馆已完成90%;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已基本完成;足球场体育设施已完成播草正在养护;室外市政绿化配套已完成60%。加快推进肇庆新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6亿元,计划 2018年3月底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到位资金16.18亿元,基本完成文物考古勘探、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考古发掘等工作;完成肇庆古城墙修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基本完成古城墙周边沿线的房屋征拆工作,共征收房屋1227户,面积14.5万平方米;完成豪居路71号大楼(红玫瑰)、南溪路新联公司房屋的征拆工作,完成米仓巷朝晖粮站住户的动迁工作;正在开展包公府衙、两广总督府项目和府城沙盘模型制作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了城墙公园和人民南城墙连接段的方案设计初稿;已基本完成米仓巷(包公井)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制定了古砖、古石等建筑材料的收集机制的初步方案。
(十)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全市已建成森林防火、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共113个前端和10个监控中心。全市采购禽流感疫苗3700万毫升、口蹄疫疫苗878万毫升,秋防集中免疫注射工作于2017年10月底圆满完成。全市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分别为94.7%和95.2%。完成政策性早稻、晚稻投保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4.1%和96.5%;农房保险到期保单已全额续保,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率为100%;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生态林保险覆盖率达100%;承保能繁母猪5.73万头、生猪85.94万头、肉鸡207.93万羽,各级财政补贴合计1644.49万元;政策性承保岭南特色水果6100.38亩,各级财政补贴合计46.85万元,新增险种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100家农贸市场共建设标准快检室55个,大型电子屏幕100个。全年超目标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27.39万批次,总合格率99.44%,快检筛查发现并无害化处理、销毁1526批次共7776.35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2018年市十件惠民实事工作安排
2018年,市政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继续办好十件惠民实事。
(一)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元提高到300元;引入社会资本筹建优质民办学校;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幼儿园教职工发放津补贴,补助标准为100元/人/月;开展全市乡村小学分教点教师全员培训。
(二)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23元和每月248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以上;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1800元/年和24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和2700元/年。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200公里;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834条村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四)提高群众出行便利。继续实施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新增及延伸公交线路11条,方便群众出行;加快建设端州城区蓝塘南路、星荷北路、聚贤路、芹田一路、观塔路等“瓶颈路”和国道321线城市化道路改造一二期工程、江滨堤路扩建改造工程;推进我市辖区普通国省道改造,国省道路面改造29公里,国省道危桥改造4座;实施跨江桥梁通航安全防护工程;完成47个未通客运班车行政村的公路整治工程,开通农村客运班车。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0元;“银龄安康行动”惠及范围从目前的7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低保、五保老年人扩大到60岁以上老年人,实现全覆盖。
(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811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92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乡镇干部周转房2511套并交付使用。
(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惠民水平。推进四会市江谷镇、广宁县江屯镇、封开县南丰镇、怀集县冷坑镇4间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为县级第二人民医院;推进鼎湖区中医院、德庆县中医院升级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发放岗位津贴补助略高于省标准;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地中海贫血防控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八)丰富群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完成市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完成肇庆新区体育中心建设;完成肇庆中学、市工业贸易学校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全面实现全市1255个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15060场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有条件的省定贫困村配送一套8件以上健身器材;建设肇庆市儿童公园。
(九)提高环境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实施波海湖水质修复工程,改善波海湖水质;推进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安全维护和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大气治理力度,有效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支持困难地区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市人民调解案件争取达到8000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
(十)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实施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保额从每亩每造4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参保率达到80%以上。
附件二:
名词解释
1.三大建设、三大品牌、三大动力:三大建设指产业建设、城市建设、交通建设,三大品牌指绿色肇庆、法治肇庆、文明肇庆,三大动力指以改革开放激活发展动力、以创新驱动增强内生动力、以招商引资强化投资动力。
2.工业发展“366”工程:指到2021年,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3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引育6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新增60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
3.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指到2021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1000家,确保建成10家本科高等院校、30家新型研发机构、30家高水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4.“僵尸企业”:指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连年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企业。
5.“单一窗口”: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要求,促进贸易便利化。
6.国家自创区: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7.脱贫攻坚“八项工程”:指实施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扶贫工程。
8.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格局。
9.“三清三拆三整治”:三清是指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是指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是指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
10.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指对西江沿线污染行业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管理,对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水污染物成分复杂或可能造成重大水环境影响的行业纳入负面清单,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11.“破、立、降”:“破”指破除无效供给,“立”指培育新动能,“降”指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12.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指由相关市领导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首席服务官团队,对一批总投资大、带动性强、事关全局的市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全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3.大项目投资者“绿卡”:指对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者发放优惠卡,凭卡可享受行政审批、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及绿色通道服务。
14.全域旅游: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15.“八大举措”: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结合。
16.创新人才“绿卡”:指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优惠卡,凭卡可享受行政审批、创新创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及绿色通道服务。
17.数字经济: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种新经济形态。
18.“肇庆亮化”工程:指采用现代化光电技术对肇庆城市公共空间和重要建(构)筑进行主题灯光表演和夜景装饰。
19.“十横八纵”交通大动脉:“十横”指南广高铁、贵广高铁、深江肇高铁、广茂铁路、柳广铁路、广佛肇城轨、广昆高速、广佛肇高速、汕昆高速、西江航道,“八纵”指珠三角环线高速、二广高速、怀阳高速、汕湛高速、肇明高速、德罗高速、广湛高铁、肇顺南城轨。
20.综合保税区:指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1.“飞地经济”:指两个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
22.“四好农村路”: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23.“1+N”扶贫政策:“1”指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和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N”指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省或市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出台的配套政策。
24.“消烟、清江、净土”行动:“消烟”行动指通过加强燃煤污染控制、移动源污染治理、生物质露天焚烧和城市生活面源管控等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清江”行动指净化江河水环境质量,清理江河各类污染源,以及开展堤岸堆场、码头和河涌垃圾清理等工作;“净土”行动指各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退、采矿区复绿、尾矿库治理、现有各类采矿场规范管理,以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等工作。
25.“三违四抢”:“三违”是指违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占用林地,“四抢”是指抢种、抢搭、抢建、抢挖。
26.“四大畅通”工程:指端州城区公共交通要畅通,端州城区到肇庆新区公共交通要畅通,端州城区到各县(市、区)公共交通要畅通,星湖景区到鼎湖山景区公共交通要畅通。
27.“1+N”实体大厅:指在现有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基础上,设置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等领域多个专厅,形成以综合服务窗口为主体、多个专业服务窗口并存的实体办事服务大厅。
28.“多证合一”改革:指在实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29.“证照分离”改革:指通过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分别采取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加强综合监管。
30.“数字政府”:指统筹政府内外网,搭建全覆盖、高效能的电子政务体系,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构建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