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689.2亿元,较2015增加了144.7亿元。其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329.8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237.8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121.6亿元,分别占通行费减免总额的47.9%、34.5%和17.6%,分别较2015年增加了48.8亿元、 30.5亿元、65.3亿元。
附表: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
注释:
1.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
2.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3.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是指历年建设投资和当年新增建设投资之和,包括征地拆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投资,不含养护、大中修投资。
4.财政性资本金投入、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分别属政府财政和其他来源(如社会资本投资、企事业单位自筹)的资本金部分。
5.举借银行贷款本金、举借其他债务本金:是指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通过举借银行贷款和举借其他债务(如发行债券、对外借款)筹集的债务性资金,即原始银行贷款本金和原始其他债务本金,不考虑偿还因素。
6.养护支出: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养护设施设备购置、养护检查检测、应急养护等费用支出之和。
7.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是指公路及附属设施和机电工程的改建支出,如收费站、收费广场、服务区、信息监控与发布、ETC系统的改建,部分路段线位调整、提升技术等级、增加车道数和出入口,以及立交工程的改建工程。
8.税费支出: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的所有税金与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或提取的规费之和,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交警经费等。
9.运营管理支出:是指人工成本、设备购置、路政管理、路产巡查、保险费用支出、水电燃油及取暖等支出,以及办公、差旅、运输、租赁、修理、咨询、诉讼、排污、物料消耗、技术开发等支出。
10.其他支出:指除还本付息支出、养护支出、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税费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之外的所有费用支出。
11.通行费收支缺口:使用通行费收入减去支出总额,正值为盈余,负值为缺口。
1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占比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