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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抓好“五水共治”。落实“五长”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水岸同洁,城乡并进,项目带动,加快实施亚行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长江、富河、磁湖、大冶湖、保安湖、网湖等重点流域、重点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十大系统,新建污水管网80公里,完成铁山、新下陆和西塞山新冶钢片区内二、三级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推进节能减排。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推广应用成熟适用节能技术,抓好重点企业节煤、节电、节水、节材等工作。开展清洁生产转型行动,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建绿色建筑3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55万平方米。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启动实施20蒸吨燃煤锅炉整治,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等专项治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大植绿护绿。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绿满黄石”行动,抓好荒山荒地绿化、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建成区绿化,完成植树造林16.6万亩,新增和改造城市绿地面积63公顷,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村30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39个。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推进地质环境整治、矿山复绿,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期工程,市级绿色矿山达标率30%以上,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先行区。落实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八)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做好精准就业和社会政策托底工作。坚持创业带就业,落实稳岗补贴,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妥善做好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抓好进城落户农民各项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积极推动全民参保。按照兜底线、救急难的要求,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整合医疗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基金,建立健全物质资金支持与心理疏导相结合的帮扶体系。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加大数字化校园达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现代化学校30所。加快鄂东职教园区建设,调整优化专业设置,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一批“产业工匠”。完善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精准助学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机制,着力整治“大处方”等过度医疗问题,推动医疗服务便民降费提质。支持鄂东医疗集团完善运行机制。积极稳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全力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筹备及参赛备战工作,积极承办全国、全省大型体育赛事,大力发展山地越野、户外探险等项目,打造户外运动休闲“康谷”。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继续织密“九张网”,加快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完善环保、征地拆迁等调解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律师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全覆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特殊人群人文关怀。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加强应急救援及防灾减灾工作,创建5个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