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提高城市宜居水平。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生态优先,不断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环境质量。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推行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模式。全面开展城市设计,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培育城市特色。续建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基本完成南溪湿地建设、中段景观塑造。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提标改造9座污水处理厂,新建14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重点区域污水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中水回用率。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伊通河支流综合治理。完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基本完成三环以内旧城集中改造提升,坚持民生导向,突出改造危旧管网,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优化提升历史街区,打造一批示范街路、精品商圈。新建续建6座公园,绿化提升一批主要街路,城区新增绿地100公顷。改造“暖房子”503万平方米。优化城区路网,完善“两横三纵”快速路,打通一批断头路、卡脖路、关键堵点。启动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场。地铁1号线投入运营,地铁2号线实现热滑试车,加快建设轻轨北湖线、轻轨3号线延伸线。启动龙嘉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地铁6号线、机场快轨工程前期工作。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改革完善运营体制,调整优化线路,切实改善公共交通状况。启动新建六水厂前期工作。新增供热能力540万平方米,推动城市热网联接,提高居民供热质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强化空气环境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淘汰和治理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基本完成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七)全力改善民生状况。继续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努力办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实事。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滚动实施“暖流计划”,促进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增收。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完善政府为空巢、失能、失独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移址新建市社会福利院。建立残疾、生活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制度。加大贫困精神病患者和农村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力度。继续开展“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等活动,及时救助群众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坚决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大力发展慈善、残疾人、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住房购租并举试点,努力让群众住有所居。新建8所义务教育学校,持续推动大学区改革、“强师计划”、“温馨村小”建设,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探索建立城区公办小学课后免费托管服务制度。整合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限额、大额医疗救助标准。启动中省直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城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繁荣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