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盘锦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 2017-02-20 16:41:05  |  来源: 盘锦市政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盘锦港,保税物流,转企改制,师德师风建设,炼化一体化



  (六)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迈上新台阶

  实施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专项行动。新建成165个示范村。农村燃气基本实现户户通。307个村实现24小时供水。

  建成城乡一体的大环卫体系。启动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工程试点。推广农村燃气壁挂炉取暖。改造农垦危房11336户。盘锦获得住建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石庙子村成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赵圈河镇入选全国首批特色小镇,宜居乡村建设带动形成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巨大优势。

  加快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中新线扩建、林丰路大桥竣工通车。实施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改造城市棚户区10227套。销售商品房252万平方米,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明显。实施加强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专项行动,大数据中心、“智慧交通”等启动建设,盘锦获得工信部“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最佳实践奖”。大力推进“三城联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测评排名第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初评,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得到国家食安办高度肯定。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了湿地修复工程。植树造林475万株。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2台,淘汰注销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3万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三名。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7%,水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投资2.8亿元的螃蟹沟(六零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竣工,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有了新提升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支出的75.5%用于民生领域。40件重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

  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低于控制目标0.6个百分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575元和42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7%。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

  狠抓精准扶贫,全市国标线以下贫困人口继续保持动态为零。辽河口经济区巩固提升工程取得显著成效,30项重点工程全面落实,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为7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新建扩建3个社会福利院,社区养老机构加快发展。

  23所乡镇公办幼儿园全部开园。50所市直中小学校全面下放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管理。兴隆台区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验收。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盘锦成为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市。

  启动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四级联动体系,市中心医院建成“六大中心”,对全市基层医护人员实施集中培训,实现了对镇卫生院24小时远程会诊。计划生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完成。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兴隆台区广厦艺术街跻身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省第十三次运动会筹备工作顺利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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