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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坚持依法治市,维护和谐稳定环境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我们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巴彦淖尔。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巴彦淖尔市黄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条例,开展乌梁素海水环境保护立法。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水平,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隐患数据库、安全监管专家人才库,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安监部门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每一道防线,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让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以信息化、网络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恐涉毒涉赌、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边境管控水平,确保“五个坚决不发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各族人民心中,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巩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重任千钧惟担当。我们要把实现“绿色崛起、赛过江南”的使命扛在肩上,把万家忧乐放在心头,克己奉公,履职尽责,当好人民公仆。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政府系统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信息,全部公开公示。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抓好网上办事大厅、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加强苏木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抓住想干事、敢干事这两个关键点,坚持以“实在实干实绩”为标杆,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倡导马上就办、夙夜在公、举轻若重、严守规矩、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革故鼎新,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努力提高本领素质,上上下下都要开动脑筋想工作,撸起袖子干事业,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在全市上下营造万众一心抓发展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实现“绿色崛起、赛过江南”的征程已经起航。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巴彦淖尔,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