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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动能接续转换
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落实“科技创新30条”政策,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
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实施“六个一百”技术创新工程,用好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和已经设立的科技投资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进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科技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示范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向试验区集中,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的对接,争取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与上海张江在技术转移、园区共建、产业对接、互派干部任职挂职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托我省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风光电设备、有色冶金等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有色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3D打印、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国有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小微企业。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拓展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活动,努力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发展格局。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构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全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善兰州科技大市场功能,培育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提升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中小企业、各类创客开放创新资源,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推动军民联合创新平台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双向转化应用。落实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科技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