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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依托区县、镇街、村社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大综治格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强现代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好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行政审批、监管服务等领域率先记录使用信用信息。
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治安防控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促进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坚持公共安全风险制度化排查评估,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防“三类恶性案事件”发生。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加强治安乱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新型犯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深化食品药品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控制、应急响应、有效处置能力。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以负面清单倒逼各种责任主体筑牢安全防线。抓好煤矿、交通、建筑、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常态化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安全技能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