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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促进增收。积极落实人才新政,统筹做好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创业服务、金融支持等工作,支持各类人才在浙创业、来浙创业。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力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培育工匠精神,促进就业稳定有序、工资稳定增长、企业稳定经营。适时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档案,着力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加快教育改革,促进公平发展。制定实施学前教育标准,分步实施幼儿园达标改造、扩容。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分步实施中小学校提标改造工程,年内完成偏远地区中小学校的提标改造。继续放宽普高、职高分流限制,促进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国家试点。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大重点高校、重点学科支持力度,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争创国际国内领先的一流学科、一流大学。积极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上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确保每家三甲综合医院与2家以上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每个县市每天有三甲医院派驻的不少于10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在县级医院工作,把优质医疗资源真正沉下去。制定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管理标准,加快形成以县医院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医药价格”改革,形成“厂家网上销售、医院网上采购、部门实时监管”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加快社保改革,促进公平可持续。加快各级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逐步形成“多档次、可选择”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保运行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更公平、可持续。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联动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探索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切实减轻群众大病治疗负担。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