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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国有企业是老工业基地的脊梁。振兴发展中,必须毫不动摇把国有企业的事情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支持驻吉央企推进改革,协助央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综合改革试点,如期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通过共建产业园区等途径,促进央企与地方合作。加快推进省属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发挥吉盛资产管理公司等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放大国有资本效应。筛选10户以上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森工集团等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深化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加快市县地方国企改革,采取差异化改革办法,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国有、集体、非公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扩大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范围。建立完善政企联席沟通等机制,对涉及国企国资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坚持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破解结构性矛盾、增强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主营业务收入要增长7%以上。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进入领域,鼓励民营投资进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等领域。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新增400户规模以上企业,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支持长春等地开展改革示范,探索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商业模式创新等路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联系“吉商”制度,畅通对话交流渠道,重点解决“不想接触”和“不敢接触”的问题。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和突出贡献,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联系10-20户民营企业,分管负责人联系30户以上,在开拓市场、降低成本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探索建立企业受访登记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依法经营的民营企业不受歧视、不遭勒卡、不挨欺负!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加强电力、油气、城市供水及供热供气等保障。推动“银政企保”对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企业家关爱行动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吉商”队伍建设,办好第二届全球吉商大会,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开展地理国情监测,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深入实施东中西部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实施生态恢复等五大先导工程,发现和提交矿产地22处。加快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已有产业提升和基础建设,争取国家布局“大科学”工程,抓好长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促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着力推进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完成向海湿地移民试点,搞好河湖连通等工程,扩大生态经济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