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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自治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大力促进“五化”协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度扩大总需求,强化创新驱动、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这些预期目标,统筹考虑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考虑了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衔接,也考虑了各方面的支撑条件,是立足需要和可能、经过综合权衡后确定的。这样的安排,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四个高于”的目标,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我们深知,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实现这些目标并不容易,必须做好应对困难的充分准备。也要看到,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我们创造了难得发展机遇;内蒙古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确定了清晰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催人奋进的发展目标和有力的发展举措,必将凝聚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