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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多层次培育双创主体。引导国有大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双创主体的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区域关联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小巨人”企业,引导企业创造新需求、新市场、新业态。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支持创建双创示范基地。推动新建基地型、旧企业闲置厂房改造型、城市楼宇型等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实现各类创业者“拎包创业”。培育认定一批众创空间,力争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50家以上。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举办创业大赛、创客山西等活动,组织创业项目洽谈对接,提高创业成功率。
加强创业创新政策支持。放宽新产业新业态市场准入,探索包容创业创新、多元参与的审慎监管方式。对创业者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扶持,支持发展分享经济。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的自由流通和交易。加强双创财政金融支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为更多的初创期小微企业提供第一笔政府性扶持资金;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服务,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助保贷”等融资模式,有效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标准,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有序清理废除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规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金融、能源、通讯等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努力形成“龙头企业巨木参天、小巨人企业百木成林、小微企业漫山遍野”的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