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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面对全省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及各种挑战,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省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综合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295.98万人,占50.30%,比上年末提高0.52个百分点;乡村292.45万人,占49.70%。少数民族人口280.74万人,占47.71%。全年人口出生率14.72‰,比上年高0.0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17‰,比上年低0.01个千分点。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8.55‰,比上年高0.06个千分点。全省人户分离的人口[[2]]为102.8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84.65万人。
表1 2015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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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人口数(万人) |
比重(%) |
常住人口 |
588.43 |
100 |
#城镇 |
295.98 |
50.30 |
乡村 |
292.45 |
49.70 |
#男性 |
300.28 |
51.03 |
女性 |
288.15 |
48.97 |
#0-14岁 |
117.10 |
19.90 |
15-64岁 |
427.96 |
72.73 |
65岁及以上 |
43.37 |
7.37 |
#少数民族人口 |
280.74 |
47.71 |
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2417.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8.9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207.31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000.81亿元,增长8.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0%,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252元,比上年增长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