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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5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5%,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2%。年末签订当期有效集体合同46997件,涉及职工617.5万人。
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853件,比上年增加11233件,其中: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54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6948人,比上年增加11078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20847件,结案率99.96%.
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6345件次,减少2562件次。处理集体上访697批,减少495批;涉及人员15441人,增加9165人。
2015年,全省12333电话咨询专线接电量108223个,同比增长5.22%、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转接人社系统接电量8333个,同比减少16.79%。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2266户,涉及劳动者159.35万人;审查11.55万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涉及劳动者191万人。通过监察执法活动,责令用人单位为4.8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7.63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9.65亿元;督促1326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835.5万元,涉及劳动者1.68万人;督促402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涉及劳动者6212人;清退非法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26.38万元,涉及劳动者173人。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7880件,其中,投诉结案7481件,举报结案208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8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8件。
①本公报的数据为正式年报统计数据,与《2015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不同;
② 按《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标准,城乡新增劳动力供给的统计口径为城乡新增的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劳动力。
③ 本公报中城镇从业人员总数包含由政府扶持就业的公益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10.97万人,与《云南省统计年鉴》中的城镇从业人员指标统计口径不同。
④注:私营企业从业人数334.38万人,个体从业人员337.68万人,不区分城乡,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人数由省工商提供,其余数据由省统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