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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末,全省121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277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2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1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20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9.10万人。
全省共设4575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1.62万张,卫生人员9.7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98万人)。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床位增加1839张,人员增加1770人。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1.48人,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人;床位1.76张,与上年持平。
全省共设55982个村卫生室,共有卫生人员8859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973人、注册护士564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3061人。平均每村卫生室1.58人,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人(见表10)。
(二)农村医疗服务
2014年,全省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4004.03万人次,入院人数288.78万人,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5.95%、5.51%;病床使用率97.25%,与上年相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诊疗8689.59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9.49诊疗人次和2.24住院床日,与上年相比分别减少4.17%、0.92人次、0.05床日;入院人数419.82万人,病床使用率67.46%,与上年相比分别减少10.03%和3.83个百分点。
村卫生室诊疗11837.60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26.03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2151人次(见表10)。
六、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
2014年末,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5077个,其中:中医类医院234个,中医类门诊部40个,中医类诊所4801个,中医类研究机构2个。与上年相比,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5个,主要是中医类诊所增加50个(见表11)。
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821张,其中:中医类医院52766张(占99.90%)。与上年相比,中医类床位增加5718张,主要是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见表12)。
全省中医药卫生人员43657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0人(增长3.73%)。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5748人,中药师(士)6467人,两类人员分别较上年增长4.04%、3.11%(见表14)。
(二)中医医疗服务
2014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4653.11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194.18万人次(增长4.35%)。其中:中医类医院增加210.41万人次(见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