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文化发展统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8-25 16:25:2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黑龙江省文化厅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2015年,黑龙江,文化发展,统计公告

2015年,全省文化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团结奋进的精神,积极推进全省文化改革与发展,圆满完成了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机构和人员

2015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省各类文化(文物)单位9308个,比上年末减少156个;从业人员41229人,减少259人。其中,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所属单位2279个,从业人员13982人,减少331人。

  二、艺术创作演出

2015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1个,比上年增加12个,增加剧团均为其他部门剧团;其中各级文化部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28个,占54.9%。全省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员3393人,比上年增加1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1025人,占32.7%;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958人,占30.5%。;各级文化部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员3138人,占92.5%。

2015年我省确立符合本省实际的剧目立项论证机制、剧目排演和储备机制、创作资源整合机制以及人才建设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使文化部门主导文艺作品创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全省新创作40余部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文艺作品,其中2部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3部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0台剧目,京剧《月照塞北》等多部剧目获文华奖,另有30部剧目和一批美术、舞蹈、杂技项目及十余位艺术家获得国家级奖项。年内全省有2人获中国戏剧“梅花奖”,并成功申报18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获支持资金1826万元。

年内全省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7810场,比上年增长37.7%,其中赴农村演出1690场,增长29%,占总演出场次的21.6%;国内观众327.6万人次,增长5.4%,其中农村观众116.9万人次,增长12.6%。艺术表演团体总收入44434万元,比上年增长28.3%,其中演出收入2769万元,增长45.6%。

年内全省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共组织政府采购公益演出1790场,比上年增长71.1%;观众85.7万人次,增长80.1%。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570场次,增长39%;观众66.9万人次,增长91.7%。

年末全省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场馆达到38个,比上年增加4个;观众坐席数18493个,比上年减少980个。全年共演(映)1910场次,增长63.3%;观众53.6万人次,增长4.1%。

年末全省共有国有美术馆7个,比上年末增加1个;从业人员59人,增加7人。全年共举办展览42个,比上年增长5%,参观人次达15.1万人次。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5年,我省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领导小组,通过了《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并制定了《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实施方案》及《黑龙江省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力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一)公共图书馆

年末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07个,与上年持平。其中地市级11个,县级63个,区级32个。共有从业人员1693人,同比减少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83人,占22.6%;具有中级职称的702人,占41.5%。

年末全省公共图书馆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29.21万平方米,增长0.6%;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76.63平方米,增加1平方米。全省人均购书费0.64元,比上年增加0.16元。图书总藏量1827万册,增长6.2%。其中古籍45万册;电子图书818万册,增长53.5%;阅览室座席数2.33万个;计算机5990台,增长2.8%;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3821台;全省人均图书藏量0.48册,增加0.03册。

年内全省公共图书馆发放借书证61.4万个,比上年增长12.1%;总流通人次967.8万人,增长8.4%。书刊文献外借688万册次,增长9.0%;外借330.1万人次,增长6.0%。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2150次,增长4.9%;参加活动89万人次。

  (二)群众文化机构

年末全省共有群众文化机构1641个,其中文化馆14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00个,街道文化站593个。全省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5193人,比上年末减少10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606人,占11.7%;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853人,占16.4%。

年末全省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81.5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3.3%;平均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213.99平方米,增加8.02平方米。群众文化机构藏书515.31万册,增长3.9%;计算机7602台,增长6.8%;对公众开放的阅览室2.61万平方米,增长19.7%。

年末全省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275个,演出4508场,观众203.4万人次。由文化馆(站)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7090个,馆办老年大学23个。年内全省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2766次,比上年增长4.0%;提供服务899.7万人次,增长8.6%。

  四、文化市场

2015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平台数字化运行,与文化部2个网络审批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同时推进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并先后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172次,办班讲座187次。我省还开展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18个重大案件参加全国案件评选,2份案卷分别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和规范案卷,4个案件被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

2015年末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938个,比上年末减少1145个;其中坐落于城市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640个,占38.1%;坐落于县城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82个,占45.8%;坐落在县以下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116个,占16.1%。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共计23217人,比上年减少4024人。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2亿元,营业利润5.2亿元。

年末全省共有娱乐场所2637个,从业人员9911人,全年营业总收入5.3亿元,营业利润2.1亿元。

年末全省共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243个,从业人员1.2万人,全年营业总收入8.8亿元,营业利润3.4亿元。

五、文化产业与文化科技

2015年全省推进文化产业重点项目96个,完成投资79.9亿元,超出年初计划6.4亿元;18个文化企业争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255万元,在建文化产业项目实际利用银行贷款超过12.5亿元。其中安排省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1亿元,扶持奖励重点项目和重点文化企业共计30个。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成28个项目,部分投入使用。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阶段进入平稳发展新时期,年末全省共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3.2%。年内全省拥有文化创意重点项目102个,建成投产40个,完成投资197亿元,使全省动漫企业达到14个,哈尔滨品格文化3D动画电影《008倒霉熊》等23个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有5个企业进入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1个被认定为国家动漫企业,雪娃文化《小豆豆成长记》入选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产品。

2015年,我省积极组织国家级文化项目申报,共获国家级艺术科研立项6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项、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1项。开展了全省艺术科研立项和优秀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办理结题257项,取得艺术科研项目成果597个,申报数目质量和实用价值较上年又有明显提升。此外还开展了2015年度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搭建了全省艺术科研网络平台。

六、文化遗产保护

2015年末全省共有文物机构250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86个,占34.4%;博物馆158个,占63.2%。年末全省文物机构从业人员2618人,同比减少173人。其中高级职称289人,占11.0%;中级职称570人,占21.8.%。

全省文物机构共有文物藏品77.3万件,比上年末增加5.1万件,增长7.1%。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69.5万件,占89.9%。文物藏品中,一级文物2866件,占0.3%;二级文物5962件,占0.7%;三级文物3.9万件,占5.1%。年末全省不可移动文物1075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61处,市县级2000处。

年内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保护工程申报及保护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共上报30项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和技术方案,争取专项资金1.34亿元,同时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4.03亿元。全省完成32项基建考古勘查发掘项目,并有1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相继竣工。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191处增至361处,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由29处增至48处。我省更新推出6个抗战类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举办25个抗战专题临时展览,使全省文物机构举办基本陈列达到381个,举办临时展览402个,接待参观215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其中未成年人664万人次,占参观总人数的30.8%。其中博物馆接待参观2100万人次,增长1.7%,占文物机构接待参观97.4%。有8个抗战专题展览列入国家文物局集中宣传推介展示名单。

2015年年末全省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68个,从业人员374人。全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共举办展览321次,比上年增长5.5%,参观人53.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3%;举办演出542场,观众81.3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34.4%;举办民俗活动315次,比上年增长12.1%,参与人2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2.3%。

2015年《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步入立法程序。赫哲族伊玛堪、望奎皮影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实现历史性突破。利用伊玛堪说唱与皮影戏,创新推出伊玛堪皮影戏《西温莫日根》,被文化部列入全国非遗创新保护项目巡演活动,并在全国皮影戏大赛中获金狮奖“最佳剧目奖”。年内我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4项、代表性传承人13人,全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145处增至252处。我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后,新增项目50项、扩展项目17项;评选命名首批老汤精等17个生产基地、9个研究基地;并向国家争取专项资金近800万,争取社会资金14万元。

七、文化事业投入

2015年全省文化事业费15.26亿元,比上年增加2.57亿元,增长21.9%,增速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36%,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40.03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22.7%,有效推动了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

2015年全省文物事业费达到27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86万元,增长7.9%;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1%,比上年略有提高。

注释:

[1]本公报根据现行的统计制度,各项数据来源于2015年全省文化文物统计年报。

[2]文化单位是指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含文化系统和文物系统)主办的或实行行业管理的文化机构。

[3]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文化部门(含文化系统和文物系统)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的机构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4]艺术表演团体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专门从事表演艺术等活动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5]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各级文化部门主办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提供科学、文化等各种知识普及的机构。

[6]群众文化机构是指各级文化部门主办的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文化馆(含综合性文化中心、群众艺术馆)、文化站。

[7]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指经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并领取相关许可或备案文件的、从事文化经营和文化服务活动的机构。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是指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9]文化事业费是指区域内各级财政对文化系统主办单位的经费投入总和。一般包括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含基建拨款)及文化部门所属企业的财政补贴。根据现行统计口径,文化事业费不包括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运行经费。

[10]文物事业费是指区域内各级财政对文物事业的经费投入总和。一般包括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等文物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含基建拨款)及文物部门所属企业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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