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8-25 13:21:5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家海洋局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2014年 海水利用 报告 海水淡化 海水直接利用 化学资源

    (二)标准规范

 

    2014年,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获国家标准委办公室批准筹建(标委办综合函[2014]14号)。该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不包括化学、分离膜、制盐领域)。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指导目录》(标委办工一联〔2014〕116号),将“海水淡化标准综合体”及13项相关标准纳入其中。主要包括:(1)蒸馏法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2)蒸馏法海水淡化装置用铝合金传热管;(3)卷式反渗透膜元件技术要求;(4)反渗透膜测试方法;(5)超滤膜测试方法;(6)海水淡化预处理膜技术设计规范;(7)海水淡化膜系统测试评价方法;(8)液体除菌用微孔膜折叠过滤芯性能检测方法;(9)纳滤膜测试方法;(10)反渗透能量回收装置通用技术规范;(11)海水淡化反渗透装置运行管理规范;(12)分离膜外壳;(13)渗透汽化膜测试方法。

 

    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发布实施海水利用相关标准89项(附表2),包括国家标准(含国军标)20项,行业标准69项。其中,2014年新发布标准8项,包括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4项。主要为GB/T 31327-2014《海水淡化预处理膜系统设计规范》、GB/T 31328-2014《海水淡化反渗透系统运行管理规范》、HY/T 176-2014《海水中铁细菌的测定 MPN法》等。

 

六、政策与管理

 

    (一)政策规划

 

    2014年,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先后发布有关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并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产业列入其中。包括:《关于在天津、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函〔2014〕2号)、《关于在广州等8个城市开展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837号)、《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沿海省(市)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领域,积极落实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工作。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等先后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包括:《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海洋经济的工作方案》、《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天津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4〕23号)、《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4〕42号)、《黄岛新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青岛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浙江省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浙政办发〔2014〕133号)、《杭州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35号)等。其中:

 

    2014年2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天津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4〕23号),将“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加快滨海新区海水淡化示范区建设。以北疆电厂为示范,推广电水联产海水淡化模式,建设若干海水淡化示范企业。加快推动海水淡化配套企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条。示范推广膜法、热法和耦合法海水淡化技术,完善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2014年8月1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黄岛新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提出“规划建设 0.5 平方公里的海水淡化基地,加快推进华欧海水淡化项目;规划建设 1.5 平方公里的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基地,重点推进董家口膜生产研发基地和海水淡化项目”。

 

    2014年10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杭州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35号),提出“建设杭州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制造基地”,“到2017年,达到反渗透、纳滤膜160万平方米/年和中空超滤膜100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能力,实现年施工规模达70万吨/日的水处理装备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海水淡化产业体系逐步完善,东南海海水淡化产业联盟实现100亿元以上产值,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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