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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有870.69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942.18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年末社会福利院数31个,社会福利院床位数6775张,比上年增长14.9%。社区服务设施7952个。年末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数6729人,减少5.2%;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688.45万元,增加0.3%。
注:
1.本公报所列201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09-2013年数据为年报数。
2.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深圳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口径,与国家、广东省及内地城市有所不同。
4.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建筑业增加值及其增速为统计部门生产总值核算口径。
5.公报中新宝安区不含光明、龙华新区,新龙岗区不含坪山、大鹏新区。
6.公报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部署,2014年起深圳全面实施一体化住户调查,调查样本数据汇总产生新口径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等收支数据。按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前的城镇住户调查老口径推算,2014年深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