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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17.55万人,比上年净增加5.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1.77万人,占总人口的25.75%;乡村人口235.78万人,占总人口的74.25%。人口出生率为15.76‰,死亡率为5.21‰,自然增长率为10.55‰ 。
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30元,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16元,比上年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59元,增长12.3%。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8.9平方米,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3.8平方米。
到2014年底,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30.29万人,工伤保险人数为23.50万人,失业保险人数为11.8万人,生育保险人数为21.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2.55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5.86万人。
全区城镇居民共有47033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救助金23152万元。农村居民有32.34万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救助金35513万元。年末全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有71个,公办儿童福利院10所,民办儿童福利院2所,集中收养1559人;供养五保户15811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27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公益金2.08亿元。
十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
2014年度全年新发现矿产25处,有3种矿新增储量,实施地质勘探项目187项,经费投入6亿元,完成了钻探实物工作量17.17万米。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00起,比上年下降41.0%;死亡266人,下降1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9,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6%;工矿商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1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西藏统计年鉴—2015》为准。
2.对外贸易、交通、邮电、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气象、环保、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和保障、资源、安全生产方面的数据均由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
3.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