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体制的演变

发布时间:2019-09-11 09:59:37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孙烈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科技体制,演变,改革,生产力,机制,动力

中国现代科技体系的初建(1949—1955年)

近现代以来,中国与历次科技革命失之交臂。面对科技落后且“落后就要挨打”的现实,促使“科学救国”“实业救国”和“教育救国”成为国人不懈追求的目标。然而,内忧外患的国情限制了科学家理想抱负的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迅速明确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组建新的科研机构,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为中国的科技发展开拓了全新的局面。

科技发展的国家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科技发展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延安时期统一领导、理论联系实际、团结知识分子的成功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指导思想的针对性更加明确。当时,工业与农业的规模小,国防建设刚刚起步,科技水平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国人普遍有紧迫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明确地提出科技发展的国家目标为“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主持起草《共同纲领》的周恩来在此前召开的“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委会全体会议”上指出:“科学并不能脱离政治,而且为政治所支配,所管辖。”“中国近代史已经完全说明,一切有良心的科学家只有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里,才有自己光明灿烂的前途。”

中国科学院的总方针与基本任务

在此次筹委会上,周恩来宣布即将成立“为人民所有的科学院”,这里的“科学院”也就是 1949 年 11月正式成立的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这家新的综合性国家科研机构要以《共同纲领》中的有关规定作为总方针。考虑到国家需求与此前中国科学事业的经验教训,中科院的基本任务是,确立科学研究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力求科学研究与实际密切结合,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科学经验,有计划地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加强各学科之间的有机联系。

中科院的总方针与基本任务包含了新理念,将过去科技界“为科学而科学”的观念,改为“科学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科学为人民服务”;将此前“脱离现实、自流散漫的作风”改为“与实际密切配合”;并且强调“科学研究的计划性和集体性”。作为全国“工农业及国防方面解决科学理论及技术上问题的最高机构”,且担负着“计划并指导全国科学研究的任务”,中科院的建立,标志着面向国家需求的规划科学技术的模式开始走向正轨。有计划地服务于国家现实需要,尤其要提高生产力和国防实力,成为中国现代科技体制形成之初的目标指向。

科技体系“四方面军”与人才队伍

科学研究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快走上体系化的发展之路。1955 年之前,中科院不仅成为全国学术领导中心,事实上也担负起引导和推进全国科学技术事业的重任。中科院改组了原中央研究院、北平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研究所,成立 14 家研究所、1  个天文台和 1个工业实验馆。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和地方及厂矿,也陆续建立各种教学研究机构、专业研究机构和研究实验机构。至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中国初步形成了由中科院、高等院校、中央产业部委所属科研院所和地方科研机构等 4 个方面力量组成的科技研究体系。

研究机构的体系化带动了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员数量增长尤为显著。①新的科研与教育机构在接收原来的机构时,实行留用政策,全部包下留下来的知识分子,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使他们继续从事科技工作。②争取和安置大量侨居海外的科学家与留学生。至 1956 年,共有 1 805 名学者选择回国,将个人发展置于祖国科技发展事业之中,多数都成为各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开拓者,作出了突出的贡献。③借助“院系调整”、扩大办学规模等举措,使得 1954 年全国高等院校在校人数增加到 25.5 万人,同期中等专业学校则达到 66.9 万人。重点发展以工科院校为主的专业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初步缩小了教育与科技发展、大规模建设的差距。为了体现与增强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团结知识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及时选派熟悉科技工作的干部,担负相关机构的领导职务,抓人才队伍的建设。

追赶战略与中苏科技合作

在面向国际科技前沿方面,鉴于实力差距,中国希望以追赶带动研究。当时,正值二战之后世界科技迅猛发展时期,特别是,美国、苏联分别成功实现原子能科技的突破,谋求空间科技的领先优势。中科院在确立科学研究的方向时,提出“根据近代科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并吸收国际进步科学的经验,开展有计划的理论及实验研究,以期赶上国际学术的水平”;发展基础科学的目的主要在于“使之成为不断支援国家建设和不断提高科学水平的有力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初“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使得中苏科技合作成为我国对外科技交流的主线,对中国的科技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50 年,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拉开双方科技合作的序幕。4 年后,两国又签订《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在提供资料、聘任专家、接待技术考察专家、接受实习生与留学生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互相帮助。随后,中国同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东欧国家也签订类似的科技合作协定。“派出去”“请进来”和“常联系”,成为当时从苏联及东欧国家学习先进科技的主要方法。仅 1954—1956 年,派往相关国家的留学生就有 4 600 多名。通过合作,在模式、机制和人才培养等诸方面,苏联直接影响了中国现代科技体制的建立,带动了科学研究的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初建时期的科技体制,首次明确了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事业的定位,强调有计划、有组织的资源配给与研究体系。代表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为经济建设的服务,如钢铁质量的改进、农业病虫害防治、建立计量标准、抗生素研制,以及调查国家自然条件和勘察国家自然资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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