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就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答问

发布时间:2018-10-01 11:37:3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韩洁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关税,降低,水平,税率,进口

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关税总水平是我国货物贸易领域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主要考虑了以下原则:

——坚持扩大开放,关税保护的水平要适度。我国货物贸易规模全球第一,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经济基础,但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尚有差距,因此应适当降低关税总水平。关税是合规的保护手段,关税水平应与产业竞争力相适应,要鼓励良性竞争,过度保护不利于产业发展和提高质量。

——税率调整要统筹兼顾,降税商品要突出重点。关税税率调整要兼顾生产需要和消费需求。重点降低国内需求较大、有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商品税率,努力增加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获得感,满足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升级需要。

——降税安排要量力而行,统筹平衡好各方利益,促进经济协调发展。降税力度要兼顾财政收入和产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在具体降税商品和降税幅度的选择上要统筹协调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上下游两个方面、生产和消费两个关系,维护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主动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是根据我国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统筹利用国际国外两种资源,促进国内供给体系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要。这一行动和举措表明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坚决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和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继续从向世界开放中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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