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春雨事件看论文撤销的不同原因及教训

发布时间: 2017-08-05 11:01:2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张田勘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论文发表,井冈山大学,1975年,NgAgo,论文数量

张田勘 学者

8月3日,《自然-生物技术》发表题为《是该数据说话的时候了》社论,宣布撤回韩春雨团队于2016年5月2日发表在该期刊的关于利用NgAgo技术编辑基因的论文。至此,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受到全球密切关注并成为国内外的网红科学事件初步落下帷幕。

韩春雨团队论文的被撤销可以反思的问题有很多,如何看待论文被撤销并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就是一个在科学研究中值得认真对待的极其重大的问题。

关于研究论文的撤稿,爱思唯尔期刊出版全球总裁菲利普·德哈根(Philippe Terheggen)有过一个分析。全球被撤稿的文章中有28%是由于非主观的研究错误,72%的文章则涉嫌含有主观性错误。这些主观性错误包括四方面:一是涉及第三方会议组织者等不良中介的学术不端行为;二是作者个人的剽窃与伪造;三是涉及作者、编辑、审稿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四是身份造假,如假冒审稿人。

2017年4月20日,世界最大学术出版机构之一的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旗下期刊《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宣布撤回中国研究人员107篇发表于2012年至2015年的论文,给出的原因就是假冒同行审稿人评议。

韩春雨团队论文此次的被撤销,从《自然-生物技术》的社论和韩春雨本人的声明来看,似乎并非主观性错误(造假),而是非主观的研究错误,具体而言是韩春雨团队的研究结果不能被重复。

从国际上的一个撤稿网站——撤稿观察网站(Retraction Watch,由Adam Marcus和Ivan Oransky在2010年成立的一个报道撤稿情况的博客,2014年12月,麦克阿瑟基金会提供40万美元的经费用来帮助扩大调查内容,并成为一个著名网站)于2015年发布的一个国际撤稿调查表明,日本前东邦大学麻醉学家藤井吉高(Yoshitaka Fujii)被撤稿183篇,位居全球之冠。

紧随其后的2-10名是德国前路德维希港医院的首席麻醉学家博尔特(Joachim Boldt),撤稿89篇;台湾国立屏东科技大学陈震远(Peter Chen )虚构审稿人为自己审稿(60篇);前荷兰蒂尔堡大学心理学教授斯坦普尔(Diederik Stapel)伪造数据(54篇);中国前井冈山大学讲师钟华(Hua Zhong),造假41篇;前美国Silicon Labs电气工程学者马克西姆(Adrian Maxim)伪造数据38篇;日本前东京大学生物学教授加藤茂明(Shigeaki Kato)捏造数据36篇;前贝尔实验室德国物理学者舍恩(Hendrik Sch n)数据造假36篇;前韩国东亚大学原植物学助理教授文亨仁(Hyung-In Moon)虚构审稿人为自己审稿35篇;前日本琉球大学病毒学家森直树(Naoki Mori)图片及数据造假32篇。

比起上述人物来,韩春雨团队的被撤稿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并且韩春雨等人似乎也并非是主观上造假,只是论文结论无法被重复。这也是今天论文撤稿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需要特别关注。从程序上看,如果研究人员在论文发表后经过重复验证发现结论错误或者结论不可重复,是可以申请撤稿的,这反而是治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体现。

现在,韩春雨团队的论文被撤销是韩春雨主动要求的,以确保科学研究的严谨性,同时将进一步研究不能重复的原因。

从这个声明至少看到,直到现在韩春雨等人都并不清楚为何其研究结果不可重复,不只是他人,就连其本人都不能重复。但是,为何这样不能重复的结果会仓促地发表在国际期刊上呢?再加上在被质疑的一年时间里,韩春雨不愿公开实验记录,并表示他的实验可重复,其正在不断改进实验效率,以及提出其他实验室无法重复有80%的原因是实验用的细胞被污染。但是,这一切并不能解释其研究结果为何不能重复。

由此可以看到,即便现阶段尚不能得出论文结论和数据造假,也可以得知这一研究结果的发表极为不谨慎,并没有经过反复的验证就匆匆发表,给自己和科学界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名誉的损失。

另一方面,研究结果不能重复也确实有一些难以弄清的原因,但是也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可以找到原因的。而且,论文发表后不可重复的比率在今天的科学研究中也越来越常见。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研究人员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生物医学研究结果不可重复的比例为53%,但实际的比率可能在18%到89%。不可重复性研究的定义是:任何问题或遗漏进而导致实验结果不可重复。

研究人员发现,对不可重复性研究贡献最大的是劣质材料,占36%,紧随其后的是实验设计,占28%,数据分析则占26%。

另一方面,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论文发表数量的增长速度还是大大高于撤稿数量的增长速度。爱思唯尔1975年至2015年的论文数据统计表明,每年发表的论文量增加了4%,但每年撤稿的论文数量增长率低于发表论文增长率。在全球已发表的文章中,不到0.02%的文章被撤稿。

即便如此,对于论文的撤稿也不得不引起注意,这不仅事关科学的真实和信誉,更涉及研究的结果是否能真实地应用于产业并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对待主观性错误(学术不端或造假)和非主观性(不可重复)的两类撤稿,需要有不同的对策。对待造假撤稿,应当严厉打击并永远清除这样的研究者,对于非主观性撤稿,需要找到真实的原因,以改进科学研究的方法、过程,并且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对待科研结果的态度和行为,不能把甫一发表的论文结果当成已证实的成果,甚至当成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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