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律入刑”有望松动 情节轻微或可免于刑罚

发布时间: 2017-05-13 09:58:04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王梦遥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刑法,驾驶机动车,酒驾,量刑公正,量刑指导意见(二)

■ 争议

如何把握犯罪情节轻微标准?

在肯定《量刑指导意见(二)》第三款规定的同时,阮齐林也表达了担心,即犯罪情节轻微的标准如何把握。

对于不少人来说,也有同样的疑问,当给法律开了一个小口时,现实会不会破一个大洞?

阮齐林说,这个规定可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认定的问题,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标准不好掌握,可能会导致选择性司法甚至司法不公,同样的情况有的人定罪有的人没有定罪,可能会破坏司法的公信力。“根据我的预测,因为界限不好把握,虽然有这样一个规定,但法院还是应该小心谨慎,作为极为意外的情况适用,比如小区停车场挪一下车、让代驾开到家门口后自己开进去等。”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则显得更为乐观。一方面,他认为这一规定让过去的“醉驾一律入刑”恢复到了正常轨道上,在承认醉驾是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考虑到具体情节;另一方面,易胜华认为,对于界定的问题,“情节轻微”不只针对危险驾驶罪一个罪名,最高法、地方法院会基于之前的判例总结一套认定方法和标准,酒精含量、驾驶时间和距离、道路条件等都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但是这样的标准也不宜制定太细,应该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其中不存在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等行为。

这种免除刑罚的规定,是否会削弱刑法的震慑作用?易胜华认为,这一规定并没有让醉驾从《刑法》条文中删除,醉驾仍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会有人去以身试法,所以震慑作用仍然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法律出现松动,正是司法机关结合司法实践和案例得出的结论。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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