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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邵伯码头是位于邵伯运河东堤上的四个古码头遗址,自北向南分别称为竹巷口码头、大码头、朱家巷码头和庙巷口码头。
自从邗沟贯通江淮,邵伯成为南北往来必经之路,船舶往来日渐繁盛,因此在邵伯镇明清大运河故道两侧形成了大量码头。公元18世纪时,修建邵伯运河东岸大堤,同时修建了竹巷口码头、大码头、朱家巷码头和庙巷口码头共四座现存的码头。
这四座码头是往来大运河南北的客商在邵伯镇的主要停靠之处,也是邵伯镇及大运河以东地区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的主要场所。邵伯镇在清以前的繁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四座码头。
1936年运河改道之后,这些码头也被逐渐废弃,现作为遗址展示。
二、保护区划
1.遗产区
东至中大街、南大街和沿河建筑的西墙,南至南塘口,西至大运河,北至节制闸。
2.缓冲区
东至中大街东侧40米建筑的东山墙、南大街一线,南至南塘河,西至大运河。
三、保护管理要点
(一)遗产区管理要点
1.保养和维护邵伯码头,应识别、尊重、保存其在外形和设计、材料和实体、用途和功能、方位和位置各方面留存至今的历史信息。
2.保障邵伯码头本体和环境生态安全,延续正常使用功能。
3.在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等管理制度中,应结合特定邵伯码头的价值和使用特点,研究制订兼顾遗产保护要求的管理和操作规程。
4.鼓励在保养和维护工程中使用符合地方特点的传统技术、传统材料、传统结构和传统工艺。
5.禁止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排入河道。
6.保护邵伯码头本体和环境,拆除码头上后建桥梁,恢复并展示其历史原状。
(二)缓冲区管理要点
1.按照“缓冲区统一管理规定”对缓冲区进行管理和控制。
2.搬迁或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以优化、提升遗产区景观品质为目标,开展缓冲区及沿河视线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指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