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面临新难题

发布时间: 2017-04-01 14:15:49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刘冲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条约,国际军控,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国际社会,国际和平

刘冲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副所长

3月27日,《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在纽约正式启动。这一谈判是根据2016年底通过的第71届联大决议启动的,该决议以113票赞成、35票反对、13票弃权通过,规定2017年3月27日至31日、6月15日至7月7日在纽约进行两轮多边谈判,以多数表决制为议事规则,并向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代表开放。谈判成员国将向第72届联大提交报告,评估磋商进程,为推进落实条约做准备。

无核国家发起的“人道主义倡议”是推动谈判的主要动力。核裁军议程长期由有核国家尤其是美俄两大国主导,但近年来进展缓慢、乏善可陈,无核国家对此极为不满,发起“人道主义倡议”,强调核武器使用的人道主义影响,要求填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法律空白,推进“禁核条约”谈判。该运动起初并不引人注目,但2013到2014年短短两年间,“人道主义倡议”先后在挪威、墨西哥、奥地利召集3次大会,参会国达到近160个,并在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奥地利承诺”,呼吁各方携手,弥补法律空白,禁止和销毁核武器。2016年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开放签署20周年,“人道主义倡议”以此为契机,借助无核国家对《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20年来迟迟未能生效的不满情绪,在“体制外”另辟蹊径,推动第70届联大通过决议,成立核裁军开放式工作组,于2016年8月达成工作组最终报告,正式提出“禁核条约”谈判要点,随后于又在2016年10月底提交联大裁军与安全委员会(一委会)表决并高票通过,呼吁启动“禁核条约”的谈判。

《条约》以从速将核武器“非法化”为诉求。联大决议建议在工作组报告基础上开展谈判。该报告建议首先确认核武器“非法性”,禁止获取、发展、拥有、试验、生产及使用核武器,禁止核武器以任何方式部署及过境;对核武器销毁及核查等复杂问题则留待缔约后解决。以此绕开技术障碍,降低谈判难度,加快谈判进程。“国际废核运动”官员表示,“禁核条约”将在一两年快速达成。总得来看,无核国家对数十年磨一剑的传统机制较为不满,希望效仿《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及《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方式,在一两年内完成“禁核条约”文本制订并缔约。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集体缺席条约谈判,在无核国家意料之中,反而将促使其进一步坚定决心,从速缔约。

全面禁核绝非朝夕之功。核武器作为对全球战略安全与稳定举足轻重的特殊武器,其战略意义远非地雷等常规武器可比,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循序渐进加以推进。美国2016年9月在纽约主办“五核国”会议,联手俄、中、英、法发表声明,对无视“全球战略环境”的核裁军运动表示深切忧虑,认为这些运动可能威胁数十年来维系核不扩散机制的“协商一致”原则,对未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有消极影响,希望国际社会在全员参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讨论全面核裁军问题。在联合国一委会表决前,美国还致信盟国,表示如“禁核条约”通过并生效,将对美国履行对北约及其他盟国的延伸威慑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反对盟友和伙伴支持及参与该条约谈判。中国尽管坚定支持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传统立场,但从维护现有国际军控和裁军机制、坚持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原则和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的负责任态度出发,也决定不参加谈判。总的来看,有核国家希望坚持在现有多边裁军机制下处理禁止及裁减核武器问题,不希望另起炉灶、破坏协商一致原则,对“人道主义倡议”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心存顾虑。

有核国家应重视无核国家合理关切,维护现有国际核不扩散体制。尽管总体立场过激,但“人道主义倡议”也有一定合理之处,如美俄长期坚持冷战色彩浓厚的“基于预警发射”的核运行战略,增大了核意外风险,与当前国际和平环境极不兼容。有核国家应与无核国加强磋商,协调立场,在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大局的基础上,照顾无核国家关切,积极在“体制内”化解分歧,争取202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取得成功。否则,一旦无核国家在切实降低全球核风险看不到任何希望,未来如效仿“禁核条约”谈判模式,不断在现有多边裁军机制外另起炉灶,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基石或有动摇之虞。(来源: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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