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失信企业一年内表现良好可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

发布时间: 2017-03-28 13:15:03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失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国新办,核查

海关总署:失信企业一年内表现良好可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 中国网宗超 摄

中国网财经3月28日讯国新办今日就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表示,为了做好对企业的引导管理以及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海关建立了企业的认证制度,对相关企业分三个类型进行认定,分别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对于一般的失信企业,只要一年内不再发生失信情形,经过评估和核查,可以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让其享受到与一般企业同等待遇。

“我们特别要提醒的是,不能说今年违法违规了,明年歇一年,后年再来,如果形成一种恶意循环,我们会加重惩戒,而且今后也不会总是给你开绿灯,特别是一些企业背后的个人,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因为企业都是由具体的自然人按照有关的规定注册的,也是由自然人进行管理的,所以通过改头换面去逃避惩戒这种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我们也会在措施里面予以关注和管控到位。”李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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