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因办理虚假背景汇票业务被罚20万

发布时间: 2017-03-22 15:05:4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兴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行政处罚,分行,银监局

中国网财经3月21日讯 银监会网站3月2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由于“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广西银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相关当事人黄潘炜、莫小峰因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广西银监局分别给予警告。

编号为桂银监罚决字〔2017〕4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处罚决定做出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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