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财政部纪检组: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7-03-22 13:25:0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扶贫开发,扶贫政策,扶贫项目

中国网3月22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驻财政部纪检组会同财政部有关司局、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召开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动员布置视频会议,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部署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试点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建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精神,把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贯彻“精准”要求。区别不同地区的脱贫攻坚任务和不同的扶贫项目特点、不同资金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确定不同的检查方式和标准,选准检查重点,提高针对性,扩大检查成效。要加强沟通配合。各级财政、扶贫办以及各地专员办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与审计及其他涉农管理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审计检查、社会监督性调研等检查工作的衔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财政纪检部门沟通协作,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理的处理,该移送的移送。要做到“查调结合”。着力查找阻碍扶贫政策落实、制约扶贫资金整合及效能发挥的体制机制以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整改,研究建立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成果运用。要明确纪律要求。检查组要始终守住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的底线,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查处。要组成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实地督导,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要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整改。

各级财政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拓宽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到专项检查及督导工作中去,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及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抓紧分类处置。基层财政纪检部门要发挥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线索,为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严肃执纪,狠抓问题查处督办。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资金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 夯实责任,以问责传导压力。通过问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一级级压实。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责任;对主管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腐败问题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驻财政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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