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报告发布 北京上海江苏前三

发布时间: 2016-12-15 18:06:1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振红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报告,交通运输,预测科学,公路运输量,运输服务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王振红) 2016年12月14日,《2010-2014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显示,2010-2014年发展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向以科技创新和运输服务为驱动发展模式转变。

《报告》全面解读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内涵与层次结构,是首个针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状况进行指数评估与排名分析的系列专著。《报告》评估结果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选取2010至2014年为评价周期,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划分为市场需求、运输服务、载运工具、基础设施、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六个子系统,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排名与分析。

《报告》显示,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呈现不断向前发展,结构不断优化的态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层次结构和方式结构均呈现显著差异。层次结构方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指数中各层次权重依次为科技创新0.25、运输服务0.18、基础设施0.16、组织管理0.16、市场需求0.14和载运工具0.11,表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向以科技创新和运输服务为驱动发展模式转变。

《报告》显示,2010-2014年发展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三者科技创新水平均排在前五名。《报告》发现,各方面排名最高地区基本是经济发达地区、区域交通枢纽或是交通运输领域科研院所集聚的地区。

在方式结构方面,旅客出行需求规模增长快速,其中客运的公路运输分担率下降7%,占比86.37%;铁路、航空、水路运输分担率分别上升5.54%、0.95%、0.51%,达到10.67%、1.77%和1.19%,表明高速铁路作用凸显,旅客公路运输量向高铁转移趋势明显。货物运输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其需求总量增速放缓,单位GDP货物价值逐渐增高,其中货运的公路、水路运输分担率分别上升0.63%、1.98%,占比75.97%和13.64%;铁路、航空运输分担率分别下降2.52%、0.09%,达到8.69%和1.70%,货物运输的铁路分担率下降明显,表明我国铁路运输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高铁对普铁货运能力释放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

据悉,《报告》是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系列丛书》研究组的最新研究成果,由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匡海波教授、贾鹏副教授和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汪寿阳教授合作完成,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汪鸣先生担任研究组顾问,并为本书作序。

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匡海波表示,研究组将不断丰富和更新数据,深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每年推出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年度发展报告。

2010-2014中国各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指数排名

地区

综合

体系

市场

需求

运输

服务

载运

工具

基础

设施

组织

管理

科技

创新

北京

1

2

10

7

12

2

1

上海

2

8

4

5

1

7

4

江苏

3

4

2

2

4

3

2

广东

4

22

1

3

11

1

9

天津

5

6

7

6

2

13

8

四川

6

5

16

18

21

5

3

浙江

7

1

6

1

14

6

17

山东

8

3

3

9

6

4

18

湖北

9

9

15

20

8

11

6

辽宁

10

15

8

25

13

9

5

陕西

11

19

19

21

16

19

7

河北

12

11

5

8

9

8

19

湖南

13

23

14

13

17

15

10

河南

14

24

12

26

3

16

14

福建

15

16

9

10

19

12

16

重庆

16

7

24

29

18

14

15

山西

17

21

13

23

5

17

22

内蒙古

18

14

11

12

25

10

21

黑龙江

19

28

18

19

27

22

11

吉林

20

27

22

15

23

27

13

安徽

21

13

23

11

7

25

27

广西

22

30

17

17

22

20

26

贵州

23

10

21

22

24

26

24

江西

24

20

20

31

10

24

25

甘肃

25

12

27

30

26

28

12

云南

26

31

26

14

28

18

20

宁夏

27

17

25

4

20

29

31

海南

28

25

29

16

15

30

29

青海

29

18

28

24

29

23

30

新疆

30

29

30

28

30

21

23

西藏

31

26

31

27

31

3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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