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反垄断执法剑指医疗产业

发布时间: 2016-12-08 09:36:42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林远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反垄断,医疗器械,医疗产业,纵向限制

国家发改委7日公布了医疗器械领域的第一张反垄断罚单,国际巨头美敦力因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被罚款1.185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执法机构了解到,明年我国反垄断工作重点是以医疗产业为代表的民生行业,汽车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将常态化,并将深入调查汽车经销新业态中的垄断问题。此外,近期还将公布对一家跨国车企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其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据执法机构通报,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美敦力还采取了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发改委公告称,目前,我国高值耗材和可植入医用设备的市场竞争整体并不充分,并且厂商主要采取转售的销售方式,经销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是促进产品竞争、形成合理市场价格的重要方面。美敦力在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相关医疗器械领域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其严格限制转售价格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竞争,限制了医疗器械品牌间的竞争,维持了相关医疗器械产品高价,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增加了患者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此次执法机构对美敦力处以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2亿元。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处长徐新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本案执法机构综合考虑了美敦力违法行为所覆盖的产品、涉及的销售环节、价格限制的具体表现,以及美敦力在调查中后期的配合和整改,同时考虑了既往案件的处罚情况,尤其是纵向垄断案件的处罚幅度,最终确定了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额度。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表示,近年来,执法机构高度关注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垄断、限制竞争、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生产厂家严格维持转售价格,禁止经销商降价,是造成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终端高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执法机构依法查处并公布本案,同时美敦力公司制定了全面的整改措施,希望能够发挥警示和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公平竞争,降低患者负担。下一步,仍将继续加强市场竞争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垄断行为,促进医疗器械产品价格的合理形成。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表示,本案是发改委查出的医疗器械领域的第一个垄断案件。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既对当事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也组织多个调查组对涉案产品各个转售环节的价格进行了核查,对案件事实、证据链构成、竞争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严格依照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将对当事人的整改措施进行动态跟踪监管,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使心血管、糖尿病等领域患者受益。

有专家表示,老百姓关心的就是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饮料、房地产、医疗卫生、汽车、旅游等民生产业的垄断涨价问题,应加大对这些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力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明年发改委的反垄断执法重点正是医药和医疗设备行业。另外,还将继续针对汽车行业进行反垄断执法。

中国社科院专家苏华指出,汽车经销新业态中出现了一些违法现象应引起各方注意。比如,德国消费者可以通过新车销售门户网站autohaus24 GmbH和MeinAuto GmbH选择心仪的品牌、车型和配置并获得新车报价,进而与网站达成协议,由网站作为代理人为其搜寻经销商,如果网站最终促成购车交易,经销商向网站支付佣金。而福特、欧宝、标志雪铁龙通过制定“网上销售标准”,限制经销商与两家网站合作,如果经销商不遵守,就取消其销售奖励和支持。网站的代理行为能促进新车竞争,为消费者带来价格透明度和更多选择,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因此认为三家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于2015年初启动调查,促使各车企主动修改了网上销售标准,废除了限制性规定。

对此,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处长吴东美表示,我国汽车市场新业态中的类似问题,以及汽车售后配件流通、售后维修服务中的价格垄断行为也引起了执法机构的持续关注,目前正在深入调研相关反垄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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