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抽检燃气具产品33批次 4批次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6-12-05 13:52: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批次产品,燃气具,燃烧工况,热效率,热负荷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广州市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局近期对广州市生产领域家用和商用燃气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CJ/T 392-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CJ/T 28-2013 《中餐燃气炒菜灶》、CJ/T 187-2013 《燃气蒸箱》等标准,对气密性、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结构与材料、燃烧工况、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热负荷准确度项目不合格,具体体现在中餐炒菜灶的热负荷实测折算值与铭牌标注额定值的偏差不在标准规定的±10%范围内。热负荷是体现燃气具产生热能产出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客户购买时参考的主要依据之一。该项目的不合格轻则误导消费者,重则会引起燃气气源匹配错误,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燃烧工况项目不合格,体现在干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工作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死亡。

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热效率项目不合格,体现在中餐炒菜灶的热效率达不到标准要求。热效率是燃气灶具的关键能效指标,其体现的是能源的利用率,热效率过低会造成能源的浪费。

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标识项目不合格。体现在铭牌未按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编号及日期。产品的铭牌是它的身份证,铭牌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漏标信息,会对产品的溯源产生影响,同时会让用户对产品信息产生疑惑甚至导致误操作。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家用和商用燃气具时,要优先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大企业设备先进、检测手段完备、管理水平高,其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售后服务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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