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抽检汽车美容养护用品11批次 3批次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6-12-05 13:49:3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汽车美容养护,批次产品,pH值,汽车美容店,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广州市汽车美容养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局近期对广州市生产领域汽车美容养护用品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 23437-2009《汽车上光蜡》、QB/T 2117-1995《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QB/T 2967-2008《饮料用瓶清洗剂》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对颜色、气味、密度、沸点、灰份、pH值、标志、内压、抗泄漏性、稳定性、离心试验、喷出率、蒸发残渣、酸度、腐蚀性、去污试验、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总活性物含量、甲醇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有1批次样品的pH值不合格,不合格的产品是“广州市嘉捷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轮毂深度清洁”,执行标准为Q/JJXD 1-2015《多用途清洁剂》,标准要求pH值(1%溶液,25℃)应为7.0~9.5,而实际测定结果是3.0。pH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被清洁物造成腐蚀。

另外,有2批次样品的标志不合格。由“广州市卫斯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玻璃水补充液”所执行标准为GB/T 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经检验产品标签缺产品类型,缺最低使用浓度;由“增城美尔斯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万能泡沫清洗剂”所执行标准为Q/MEST 3-2012《万能泡沫清洗剂》,经检验产品标签缺“防火图示标志”。标志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标志标注的内容不完整,会误导消费者,严重的还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可能。

质监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清洁护理用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整齐,特别是标签、商标图案印刷清晰,无脱墨现象,应注意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检查内容物是否正常,不应有变色变味、分层等异常现象,并详细阅读使用说明,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产品,选用知名度高的企业及名牌产品是最好的选择。

对汽车进行养护要理智,方法要正确。如清洗发动机一定要到专业汽车美容店进行。清洗汽车应采用洗车专用的洗车液,专业洗车液pH值为中性,不会侵蚀车表面,如含有水蜡成分,更能在洗车的同时给予车体一种滋润保养的功效,即便经常洗车,也不会损伤车漆,反而越洗越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