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抽检休闲服装产品196批次 68批次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6-12-05 13:47:49  |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批次产品,耐光色牢度,休闲服装,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广州市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休闲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06家企业生产的19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9家企业的6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5296.4-2012、GB 18401-2010以及相关产品标准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及接缝性能(纰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本次抽查中有68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接缝性能(纰裂)、pH值、纤维含量、耐摩擦色牢度、缝口纰裂程度(纰裂)和耐光色牢度。其中,纤维含量不合格的有14批次产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测的纤维组分与标注不符,如标注“棉93.8%,氨纶6.2%”,实测结果为“棉 100%”; 二是标注的纤维种类与实测不相符,如标注“莫代尔纤维96%,氨纶4%”,实测结果为“粘纤95.0%,氨纶5.0%”;三是实测值与标注值的偏差超出标准允差范围;四是忽略了低含量纤维的标注。

pH值超出标准允许范围的有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全部偏碱性。不合格产品的主面料均为天然纤维织物,其在后整理过程中常在碱性条件下或使用碱性整理剂对产品进行后处理,如果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就可能会导致产品偏碱性,从而使pH值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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