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套房商贷首付比提至35%

发布时间: 2016-11-29 11:30:37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作者: 岳品瑜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通知,上海房市,上海分行,商贷,普通商品房

上海房市调控再度加码。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上调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同时,还将核查信贷违规拿地现象。在分析人士看来,政策持续加码将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

《通知》指出,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能够较好地抑制市区一些高端物业的投资行为。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调整后的政策既认房又认贷,意味只要以前有信贷记录,再买房都认定是第二套,对改善型冲击尤为明显。对于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0.5成,心理影响大于实际。

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严跃进表示,上述规定使得近期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门槛会提高,进而使得公积金资源更多地保障刚需购房群体。

一位地产行业资深人士表示,核查金融资金进入土地市场,一方面避免开发商过度杠杆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给过热的土地市场降温,进而干预未来商品房的市场预期。

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对住房交易的内容进行了管制。过去之所以在限购严厉的情况下还存在各类炒房现象,就在于审核过程不太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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