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财经11月28日讯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近日公告,2016年第3季度,该局组织开展了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全省80家企业生产的80个批次产品,其中75家企业生产的75个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定配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厚度偏差、色泽、材料和表面质量、光透射性能、镜架使用的材料、眼镜架的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装配质量、标志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滨州市滨城区华东眼镜店、东营开发区松林眼镜配制中心、菏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奎文区北海明廊大视界眼镜店、威海市环翠区文明眼镜行等5家企业生产的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